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查賄再傳案件!檢方連續2天查獲大樹區莊姓、左營區何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賄選,手法分別涉及以宗親會名義送保溫瓶、招待餐會,以及發放現金動員選民參與選舉活動。檢警總計帶回28人偵辦,2名候選人均遭法院裁定交保,莊姓候選人以8萬元交保,何姓候選人則以25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指出,大樹區莊姓里長候選人涉嫌利用擔任莊姓宗親會理事長、掌握宗親會資源的機會,於去年6月間以宗親會名義,贈送市價199元以上的保溫瓶給至少3名非宗親會成員的選區里民,涉嫌以此作為換取選票支持對價。
檢警另查出,莊姓候選人今年1月間未經宗親會理監事同意,疑似假借舉辦宗親會會員大會餐會名義,邀請至少5名非宗親會成員的選區里民免費參加,並在活動中尋求投票支持。
檢警前天搜索莊姓候選人住處等3地點,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莊姓候選人、涉嫌參與賄選的2名樁腳,以及選民和其他證人共13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後,認定莊姓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最後裁定以8萬元交保。
另一起案件則發生在左營區。檢警查出,何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於今年8月、9月間,分別動員至少4人、7名選區選民參加選舉活動,並以每人每次200元的標準發放現金,涉嫌要求選民支持,作為投票對價。
檢警昨天搜索何姓候選人住處等5地點,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何姓候選人、涉嫌參與賄選的2名樁腳,以及選民和其他證人共21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何姓候選人及李姓、許姓樁腳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惟認為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何姓候選人以25萬元交保,李姓、許姓樁腳則各以5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持續查緝選舉不法,針對疑似以贈送物品、免費餐飲或發放現金換取選票等行為展開偵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選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