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票最高2000元涉賄選,竹檢起訴峨眉鄉村長候選人及2樁腳。圖為新竹地檢署。翻攝新竹地檢署臉書
新竹縣峨眉鄉中盛村蔡姓村長候選人,涉嫌在選舉期間以發送賄款方式向選民買票,並透過樁腳轉交現金,要求選民及其家屬投票支持。新竹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女與蔡姓、楊姓2位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予以起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2026年7月至8月間,蔡女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不等代價交付賄款給7名選民。其中蔡姓與楊姓選民除收受賄款允諾支持外,更分別幫忙轉交2000元與1000元予其他選民幫忙拉票。受賄選民共計7名,其中2人兼任樁腳角色。
新竹地檢署獲報後指派檢察官陳芊伃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順利查扣犯罪所得及賄款共計1萬8000元。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蔡姓候選人與2名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以及《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依法起訴並聲請沒收扣案1萬8000元。另5名單純收錢的受賄選民,則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新竹地檢署特別呼籲,民眾面對買票拉攏應勇於拒絕,切勿因親友情面收受或代送賄款而身陷法網。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共同以實際行動杜絕買票歪風,守護地方民主與公平選舉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