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前董座曾志新9刀殘殺技術長,二審判決出爐。資料照。廖瑞祥攝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因猜忌公司梁姓前技術長,去(2025)年持主廚刀狂刺梁男9刀奪命,遭依殺人罪嫌起訴。國民法庭審理期間,曾男以現金200萬元、1291萬餘股份(時值約3900萬元)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請求輕判10年,但一審認為他手段殘沈,重判無期徒刑。他上訴二審期間完成股份移轉,也藉此求情,但高等法院今(10/27)日維持原判。可上訴。
調查指出,曾志新與被害人梁男因經營理念不合,素有嫌隙。2024年9月至隔年2月間,社群平台上出現有關公司的抱怨文,曾男一口咬定是梁男在背後搞鬼,加上他懷疑梁男曾指示同仁竊取公司核心資料,心中萌生殺意。
曾志新當時在筆記本內落狠話,「…從內外抹黑,攻擊公司、同事、破壞網路、系統,暗黑的力量真的強大,已經到極限了,感謝一路貴人相助雲云驚奇之旅即將落幕,接下來要做的事,只是想表達我只想好聚好散,為何要一直苦苦相逼呢?最後想對OOO、OOO、OOO(編按:三名同事的姓名)說: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們」。
遇害的梁姓技術長。資料照。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檢方查出,曾志新去年2/26,跑去連鎖量販店購買一把全長32.5公分的西式主廚刀,拿回公司儲物櫃藏放,埋下慘案的引信。直到去年3/6梁男離職前一天,因為梁男在公司內部群組留下「萬言書」評論公司經營,成為壓垮曾志新的最後一根稻草。
隔天下午,曾男召開交接會議,同時請梁男撤下文章,梁男起初沒答應,後來才同意。曾志新認為梁男刻意刁難、羞辱他,假裝要離開會議室,走到梁男背後掏刀朝對方頭、背、頸部狂刺至少9刀。人在現場的公司人資長當場嚇壞,衝上前制止、疾聲呼救,公司員工聞聲趕到現場,看到曾志新試圖吞刀自殘,馬上合力奪走凶器,並將梁男緊急送醫,最終仍因失血過多死亡。
曾志新應訊時坦承殺人,但對犯案動機多有爭執。律師辯稱他並非預謀殺人,而是在得知梁男告訴其他同事將解散團隊,且梁男離職交接時態度冷淡,才一時情緒失控犯案。
梁姓技術長遇害,檢方相驗時死者親友到場。資料照。廖瑞祥攝
親友取梁男暱稱「Bird」製作紀念胸章,用以緬懷梁男。資料照。謝亞庭攝
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庭採信曾志新的辯詞,但認為梁男當時沒有刺激他的行為,曾男卻不思以正當管道解決公司問題,利用梁男信任從背後偷襲,連梁男想逃跑、人資長出手制止時,還持續攻擊。一審認為,曾男下手力道不輕,手段殘忍,不僅造成梁男死亡,也對在場員工及被害人家屬造成身心傷害,重判無期徒刑。
曾志新一審曾表示,就算被判無期徒刑也坦然接受,但結果出爐後,他仍然選擇上訴。
高院審理期間,他透過辯護律師提出一份執行命令,主張他已移轉名下1291萬餘股公司股份給梁男遺孀,完成部分調解條件,以此請求輕判。
但梁男遺孀含淚砲轟,曾志新嘴上認錯,卻絲毫沒悔改,曾在法庭上說「這件事受傷最重的,是他的妻子……。」遺孀慍怒當庭反問,受傷最重的,「難道不是她的丈夫和家人嗎?」她痛斥曾男,「腦子裡想的都是他自己,只想回去當他的好丈夫、好兒子。」
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量刑並無違誤,今日駁回曾志新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本案仍可上訴。
曾志新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繼續上訴到高院。資料照。白廷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