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1名遊客在日本山梨縣富士河口湖町的便利商店,拍攝富士山的照片。與凶殺命案無關。路透社
河口湖凶殺命案台女井雲蓉遭割頸慘死飯店床鋪,台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偵辦,24日逮捕井女的丈夫李姓男子(29歲),而命案當下即遭日本警方逮捕的同團台女29歲楊閔涵,被查出有提供人頭帳戶給詐團的前科,檢警也掌握李男和楊女有接觸的紀錄,詳細犯意聯絡與行為分工待查。
高雄地院刑事簡易判決書指出,楊閔涵將臺灣銀行、京城商業銀行的金融帳戶交付他人使用,某日,將提款卡置於台南市某大型量販店的置物櫃,提款卡密碼另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提供自稱「陳專員」及其所屬詐欺集團成員使用。
該詐欺集團成員取得帳戶資料後,詐騙陳姓、唐姓、陳姓、蔡姓、陳姓、蕭姓共6人,得手近40萬元。被害6人察覺受騙,報警處理而循線查獲。
楊閔涵坦承有將本案2帳戶的提款卡給他人使用,但否認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辯稱一開始在IG看到投資廣告,因想要投資,部分還學貸跟資助家裡,她上網GOOGLE找貸款,就跑出這資訊,於112年9月25日看到借貸廣告,她與自稱「陳專員」的人聯繫,對方叫他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對方說要審核資料,看她的卡能不能正常使用,說這是公司正常流程,她把提款卡放在賣場的置物櫃給對方,她沒有幫助詐欺集團詐騙。
不過,法官認楊閔涵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
針對河口湖命案,台南地檢署檢方說明,整起凶殺命案主嫌李男涉及與井女虛偽結婚、鼓吹其單獨赴日旅遊,並為井姓女子投保高額保險。李男替井女投保旅平險保單,最大筆有2筆,分別為1000萬、2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