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1名劉姓檢察官因毒駕被逮。圖為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1名劉姓檢察官,與男性友人前往新北市蘆洲區找友人時,疑因行跡可疑,被警方攔查驗尿,沒想到竟然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台北地檢署獲悉後於今(2026)年10月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謹言慎行,有損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違反法官法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已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而這名檢察官日前也已遞出辭呈。
這名檢察官,平時認真負責,之前曾在民生犯罪專組專責打詐,曾指揮偵辦多起詐欺案件,有時在清晨3、4點還從家中走到辦公室加班趕工,今年4月2日下午在辦公室突然昏倒,被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據了解,這名檢察官在今年2月27日連假時與男性友人前往新北市蘆洲區找朋友,因為行跡可疑被警攔檢後採尿送驗,鑑驗結果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的陽性反應,警方隨後將他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檢署在偵辦這起案件時,查出劉男竟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立即向台灣高等檢察署通報,台高檢署在今年10月5日通知台北地檢署,北檢同日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啟動內部行政調查,釐清事實真象。
據了解,劉姓檢察官坦承吸毒,並表示相當後悔,同時遞出辭呈。北檢在10月13 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謹言慎行,有損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且情節重大,應依《法官法》第89條第1 項、第4項第2款、第4款及第7款進行個案評鑑,開會當日已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以昭公信。
至於劉姓檢察官辭職的部分,北檢以最速件函請台高檢署轉送法務部進行後續人事作業程序,於辭職令生效前,劉姓檢察官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北檢重申,「毒品零容忍」之嚴正立場,對於檢察官涉及施用毒品案件,深表遺憾與痛心。北檢將引以為戒,切實進行平時考核,落實各項內部控管與風險防範機制,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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