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國軍無人機卻裝中國鏡頭晶片,上櫃公司錦明實業2高層涉國安法遭收押。圖為桃園地檢署。廖瑞祥攝
上櫃公司錦明實業(3230)投標國軍單位多項無人機採購案,卻未依約執行,涉嫌將禁用的中國製晶片及鏡頭組裝至無人機,並提供不實產地證明書辦理驗收。桃園地檢署於10月8日發動搜索約談,認為副董事長簡豪廷、陳姓業務總監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錦明實業成立於1987年,早年以五金代工起家,曾為蘋果合格供應商。近年積極尋求轉型,產品線跨足精密連續沖壓模具、電子沖壓零組件及鎂合金壓鑄機構件。其核心收入有高達8成以上來自傳統五金沖壓業務,同時也布局太陽能與儲能,近期更因發展軍用無人機模組打入非紅供應鏈而備受關注。
今(10/12)日上午6點,錦明實業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指出,總經理簡豪廷於10月9日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公司將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調查,並已啟動營運應變機制,總經理職務暫由董事長蔡翔峰代理,以維持各項業務正常運作,目前財務與業務運作一切正常。
錦明實業評估,截至今年9月止,主要五金沖壓模具、無人機業績分別占整體營收比重約85.8%與3.3%。其中無人機業務之國防相關訂單占整體營收比重約1.1%,外銷訂單不受影響,現階段國內外既有業務及整體財務狀況均未受重大影響。
不過桃園地檢署查出,錦明實業及其子公司英盛國際投標國軍無人機採購案,竟將禁用的陸製零組件組裝後報驗。檢察長張春暉甚為重視,指派國安專組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偵辦。經積極蒐證後,於10月8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持搜索票,前往錦明、英盛、及供應、涉案人住居處等6處執行搜索。
專案小組當天約談被告即錦明公司副董事長簡豪廷、業務總監陳姓男子與相關員工共7名及證人1名到案說明,並查扣相關物品。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定簡豪廷與陳姓業務總監涉犯《國家安全法》第11條第1項、第12條第1項對用於軍事採購之產製品知悉原產地來自大陸地區而為交付等罪嫌。
此外,兩人亦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以及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檢察官於10月9日凌晨3時許諭知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