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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建銘秀離婚協議第8條「沒封口賠1億」 週刊爆料:「他堅持加入」最終版僅6條

    2026-08-21 09:19 / 作者 曹岡陽
    趙建銘提出的離婚協議,被爆料並非最終版。讀者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掀起各界關注。成為眾矢之的的趙建銘17日與友人赴越南遊玩,8/20搭乘越南航空班機飛抵台灣高雄小港機場。因為趙建銘友人預告媒體,現場將會拿出「鐵證」,讓眾多媒體在現場守候。但趙建銘僅拿出離婚協議書,並用藍筆圈選最後一條的第8條,叫媒體自己看。《鏡週刊》最新報導表示,雙方最終協議就只有6條,但趙建銘昨晚拿出版本是協調時版本,非確定版,更透露趙建銘動作背後的目的。

    趙建銘昨晚於機場發放的文件為他與陳幸妤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其中第8條載明保密約定,雙方針對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以及協議期間細節均須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或詆毀;若違反約定導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須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

    《鏡週刊》報導,扁家的友人透露:「趙建銘當初堅持要求這個1億元的封口條款,就是為了掩飾他在兩人婚姻中的所做所為。」陳幸妤當時很清楚趙建銘目的,但為了離婚,仍接受條件。

    1億元的「封口條款」讓外界全都看傻,不少網友認為趙建銘根本是心虛。但是《鏡週刊》進一步爆料,扁家人士指出,趙建銘方面當時由律師提出相關版本,趙堅持加入鉅額賠償條款,才願意完成離婚;因此雙方最後簽署的正式協議共6條,第6條就是1億元相關約定。至於趙如今對外秀出的「第8點聲明」,則是雙方正式簽字前,趙建銘律師提出的版本,並非最後簽署的6條協議。扁家人士更直言,趙自己很清楚陳幸妤並沒有違反協議內容,此次拿出條款,主要目的反而是再次施壓,希望陳不要繼續談兩人婚姻內情。

    事實上,陳幸妤19日也證實當初與趙建銘離婚,雙方的確有簽署保密條款。陳幸妤表示:「我又沒有講到保密條款的,他也不能講,這樣子吧」,更強調:「那是完全不能講的事情,我是本人,我完全不能說有簽了什麼。」

    針對離婚封口條款,有律師也發文分析,若趙建銘真的求償1億元,從目前的雙方的情況,再加上一些法律訴訟攻防,趙建銘未必討得到賠償,搞不好還要倒賠給陳幸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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