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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市產總控美光台中工會調解未經程序撤案!中科管理局:已達成勞資協議、於法有據

    2026-11-03 14:53 / 作者 戴嘉芬
    美光關係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於中科管理局前召開記者會,指控美光台中工會調解未經程序撤案。工會提供
    美光關係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日(11/3)在中科管理局前召開記者會。兩工會指控,美光台中工會調解未經程序撤案,呼籲中科管理局應負責。對此,中科管理局表示,依工會組織章程規定,理事會的職權包含「推派與解任代表參加與事業機構協商事宜」,美光台中的勞資雙方於10月21日達成協議,於法有據,中科管理局尊重雙方協議。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指出,中部科學園區成立於民國92年,由中科管理局管理,其中工會組織以及勞資爭議,都是由中科管理局作為主管機關。「但這次美光台中工會與公司的協商,卻讓人質疑中科管理局的作法,因此美光關係企業工會、桃市產總召開記者會,想知道為何10月22日,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申請的勞資爭議調解,可以在工會沒有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確認下直接撤案,中科管理局作爲主管機關現場是否有確認狀況?是否有依法辦理?」

    桃市產總強調,自10/21簽署至今2週過去了,現場的會員也都不知道究竟簽了什麼,因此很快就募集近2600份會員連署書,要求台中工會要召開會員大會。10/28從勞動部口中得知簽署的是一般性協約,但是否有獲得授權,有許多會員都在質疑,因此工會除了提交連署大會函文交給中科管理局,也表達不應該由少數人壟斷決策,主管機關更不能放任這樣損害基層權益的勞資協議。

    桃市產總指出,中科管理局接受陳情的環安組代表收了陳情書後轉身就走,針對工會提問內容不願派人出來說明。「很遺憾中科管理局不願站在台灣勞工這一邊,竟然是如此回應」。

    桃市產總強調,如果中科管理局光明坦蕩、可受公評,大可直接回應,不用這樣遮遮掩掩,未來會繼續跟台中夥伴與全台美光人的團結下抗爭到底!

    美光關係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於中科管理局前召開記者會,指控美光台中工會調解未經程序撤案。工會提供


    針對桃市產總的指控,中科管理局今日以新聞稿指出,該局係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處理有關美光公司與美光台中工會申請之勞資爭議調解案,秉持公正、中立立場召開調解會議,後經勞資雙方達成一般性協議後當事人主動申請撤銷,本局尊重勞資雙方的決定。

    中科管理局指出,美光台中工會係依據《工會法》所組織設置之勞工團體,工會理事及相關會員代表等幹部執行職責亦依據工會法及工會組織章程辦理,中科管理局尊重工會內部民主程序。

    中科管理局強調,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美光台中工會於115年8月5日及10月12日理監事及會員代表會議紀錄中,已針對與公司的談判及爭議行為計畫相關事項授權理事會及相關代表決定及執行;且該工會組織章程第22條第7款也規定,理事會的職權包含「推派與解任代表參加與事業機構協商事宜」,勞資雙方於10月21日達成勞資協議,於法有據,中科管理局尊重雙方協議。

    中科管理局最後表示,後續如工會內部成員對於協議有不同的聲音,可透過工會法相關規定或司法民事訴訟途徑處理,循工會內部民主程序,或藉由法律程序釐清爭議與保障權益,並期待美光公司與桃園工會之爭議可早日達成共識,共創勞資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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