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高金素梅「大帳房」偷渡!北院挨轟「交保甩鍋」千字文澄清:持續檢討流程

    2026-11-04 15:45 / 作者 侯柏青
    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交保離開。廖瑞祥攝
    立委高金素梅「大帳房」張俊傑棄保潛逃第60天,儘管各單位天羅地網抓捕,他仍於10月28日從基隆正濱漁港偷渡出境,專案小組痛罵台北地院交保縱放張俊傑還甩鍋。北院發出千字文澄清,指檢方起訴案情未涉及共諜,承審法官諭知千萬交保後也有命他接受電子手環等防逃措施,當電子手環發出低電量告警,法官旋即參與查尋,迄今准押16名參與共犯,未來將持續檢討防逃流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俊傑獲北院1000萬交保後逃亡,日前順利偷渡,檢警調、海巡及國安局組成專案小組全面追緝,痛斥北院雖然沒入保證金,但案發後毫無助力,狂轟北院甩鍋。

    立委高金素梅大帳房設共諜案落跑,高檢署日前也將高金無保請回。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院發出澄清新聞稿,指外界對張俊傑破壞電子手環逃逸,且質疑北院之前所為的交保處分及後續處置,為了讓社會各界了解司法程序及本院後續處置經過,因此提出3點說明。

    一、羈押是對被告人身自由的重大限制,法院應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檢察官提出的卷證資料,審酌有沒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並衡量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科技設備監控等替代手段。

    本案起訴事實並未包含共諜案,承審法官綜合判斷後才命張俊傑交保千萬,附加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到派出所報到、接受電子手環防逃,且檢方也提出準抗告遭駁回。本案的處分是依照當時的事實及證據做成,至於被告是否遵守法院條件、規避司法程序,屬於交保之後的狀況,和原處分審酌基礎應分開觀察。

    二、本院接獲張俊傑的電子手環低電量告警後,承審法官旋即與警方聯繫並參與查尋,其後發現電子手環早遭破壞丟棄;因張俊傑行蹤不明,依法拘提不到後發布通緝,也聯繫境管機關加強查核,不但沒收千萬保證金,也告發毀損公物罪。至於張俊傑逃逸後是否由他人接應、偷渡等,都是後續偵查和查緝事項,應由各權責機關依職掌調查。檢察官追查張俊傑逃逸案,北院也即時審理,迄今已裁准羈押16人。

    三、張俊傑破壞電子手環逃逸,不僅妨害司法程序,也增加檢警調、海巡及國安等機關後續查緝的困難及負擔。對於各機關投入人力持續追緝的辛勞,北院表示尊重與感謝。不過,法院就個案強制處分的判斷,仍應以處分當時的卷證資料及具體情形為基礎,其後違反具保條件、破壞科技監控設備或逃逸、偷渡等行為,應依法分別處理。

    北院正視張俊傑破壞電子手鐶逃逸所引發的社會疑慮,除已經依照相關規定為必要的司法處置以外,也將在尊重個案審判獨立及各機關法定職權的前提下,持續檢視科技監控告警、通報聯繫、緊急拘提及相關防逃作業流程,並與各權責機關強化協調聯繫,以提升防逃及緊急應變效能。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