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芳麗。資料照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0/16)日公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結果,基隆市第3選舉區(仁愛區)75歲資深議員張芳麗,因涉及1994年基隆市議會議長選舉賄選案,曾觸犯刑法第143條並經法院判刑確定,遭中選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規定,認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已連任8屆議員、曾擔任基隆市議長的張芳麗,原本準備挑戰9連霸,如今卻因32年前的舊案失去參選資格。她受訪時直呼「真的很不公平」,質疑法律不應溯及既往,更不滿選委會當初受理登記,如今才宣布資格不符,讓她已投入的文宣及競選看板等費用付諸流水。
中選會16日召開委員會議,審查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候選人資格。根據基隆市選舉委員會轉發的審查結果,基隆市共有1名議員參選人不符合規定,就是登記參選仁愛區的無黨籍現任議員張芳麗。
中選會指出,張芳麗過去身為基隆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的有投票權人,因涉及1994年相關選舉案件,觸犯刑法第143條之罪,經台灣基隆地方法院83年度訴字第265號判決,處有期徒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案件後續上訴至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均遭駁回,全案判決確定,因此依《選罷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這起案件發生於1994年,當年許財利參選基隆市議會議長爆出賄選案,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接獲民眾檢舉,指張芳麗曾涉及該案,進而使其參選資格受到審查,中選會最終認定不符規定。
立法院於2023年5月26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俗稱「排黑條款」,針對曾犯特定賄選、黑金、槍毒及洗錢等罪者增訂參選限制,其中包括部分經判緩刑者,仍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規定。立法院於2026年6月再度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並於同年7月正式生效實施。
對於因32年前的刑事案件失去參選資格,張芳麗16日下午受訪時質疑,案件已經過了30多年,為何如今仍成為限制參選的理由,「30多年前的舊案,追訴期有這麼久嗎?」她認為法律不應溯及既往,以如此久遠的案件限制一名仍有政治理想的民意代表,實在過於苛刻。
張芳麗激動表示:「我要抗議,這個國家怎麼法律是這樣,太無奈了。」她指出,自己從1994年以來持續參選,已連任8屆市議員,期間甚至擔任過基隆市議長,過去都能正常參選,如今卻突然因同一件舊案被認定資格不符,不僅她難以接受,連支持者也感到莫名其妙。
除了質疑法律適用問題,張芳麗也表示,如果依照相關規定不能參選,選委會當初受理登記時就應該告知,而不是等到完成登記、投入競選準備後,才由中選會宣布取消資格。
張芳麗指出,參選過程需要印製文宣、製作選舉旗幟及看板,每一項都必須花錢,如今相關支出已經投入,卻突然得知無法參選,讓她難以接受,「如果真的不能選,當初就不要讓我登記!」她對這樣的處理方式感到非常不公平。
談及原本尋求9連霸的原因,張芳麗坦言,其實自己早已有退休、休息的想法,但地方支持者仍希望她繼續服務,才決定再次投入選舉,「坐轎的想結束,抬轎的不想結束」,表示仍有許多過去答應選民的事情尚未完成,希望能對支持者有所交代。
張芳麗過去長期是國民黨籍資深議員,曾擔任基隆市議會第16屆補選議長。2022年第20屆基隆市議會議長選舉期間,她將票投給民進黨提名的童子瑋與親民黨楊秀玉組合,協助民進黨首度取得基隆市議會議長席次,之後宣布退出國民黨,轉以無黨籍身分問政。
如今中選會正式認定張芳麗不符合參選資格,讓她原本挑戰9連霸的計畫被迫中止。儘管對審查結果充滿不滿,張芳麗仍無奈表示,既然中選會已經做出決定,自己也只能接受,「不能選就算了,沒關係,也沒辦法了。」最後並向外界表達感謝,謝謝大家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