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強調,藥品追溯追蹤制度的申報對象不包括零售藥局。資料照。李政龍攝
食藥署近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6-1條規定,擬將人工流產藥及兩款事後避孕藥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引發基層藥局疑慮。民進黨立委張雅琳示警,新制恐增加小型、偏鄉及夜間營業藥局的申報負擔與法律風險,影響備貨意願。不過,食藥署澄清,追溯追蹤申報義務僅限於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及從事製劑批發業務的販賣業者,並不包含零售藥局。
台灣女人連線今(2)日偕同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以及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黃捷、張雅琳、吳沛憶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女性需求,重新檢視政策必要性及執行方式,避免新制反而提高女性取得藥品的門檻。
台灣女人連線指出,曾於2024年進行「事後避孕藥放寬為指示用藥」民意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六成五民眾支持放寬管制,主要原因包括「方便即時取得」及「提升女性自主權」。結果顯示,社會已逐步理解事後避孕藥作為緊急避孕資源的重要性,也期待制度朝向提升可近性的方向前進。然而,本次政策方向卻與民意背道而馳。
此外,國際趨勢亦朝向提高緊急避孕資源的可近性,日本自2023年起,推動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用藥的試辦計畫與政策討論,並於今年起開放民眾可直接於藥局取得;英國已全面於指定藥局提供免費事後避孕藥;法國則開放女性可於藥局免費、免處方取得;加拿大亦逐步將事後避孕藥納入免費項目。各國制度的共同方向皆為提升可近性、可負擔性,而非加強管制、為難女性。
台灣女人連線也表示,主管機關未充分說明管制措施對不同性別、不同社會處境之使用者可能造成的影響,亦即,尚未說明政策是否可能對青少女、性暴力被害人、偏鄉及弱勢等女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任何涉及生育健康與身體自主的重要政策,不應以管理「非法販售」為由,便宜行事地採取流向監管制度。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也表示,如果衛福部用新制執行的話,藥品流向追溯制度是否會增加藥局的申報負擔及法律風險,尤其是小型藥局、偏鄉藥局及夜間營業的藥局,未來可能因此選擇不備貨、減少進貨,甚至一律要求女性先取得醫師處方才能領藥。
張雅琳指出,表面上看似強化藥品管理,但實際上可能導致合法取得管道減少,迫使部分女性轉向風險更高的非法或黑市管道取得藥品,反而危及用藥安全,「這樣真的有保障女性的用藥安全嗎?」
對此,食藥署澄清,追溯追蹤申報義務僅限於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及從事製劑批發業務的販賣業者,並不包含零售藥局。修法草案內容,藥商須定期向食藥署平台申報藥品流向,包括販售至哪些醫療院所、藥局或其他醫事機構等資訊,每月均須完成申報,以利主管機關掌握藥物流向,防堵非法外流。
依據《藥事法》第6-1條規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類別之藥品,其販賣業者或製造業者,應依其產業模式建立藥品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依據《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適用範圍為製劑製造或輸入許可證所有人、從事製劑批發業務之販賣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