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清六食堂公所店。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北市知名便當店「清六食堂」在今(2026)年4月間爆發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共有176人送醫,其中41人經檢測確認感染沙門氏桿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該店在處理蒸烤蛋的過程中,未維持適當溫度且於室溫下擺放過久,甚至將隔夜蛋以湯汁加熱再販售,將負責人謝勝杰與公所店店長洪品澤,以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傷害罪起訴。
案發地點為清六食堂集團旗下分店,包括中興店、公所店及民權店。謝勝杰為集團負責人兼中興店店長,統籌各店營運與進貨備料;洪品澤則為公所店合夥人兼店長,負責該店實際運作。民權店自2026年2月起統一製作蒸烤蛋,再由其他分店派員領取分送,但製作與保存過程卻缺乏適當的衛生管控。
依規定餐點在室溫下不得存放超過2小時,熱藏應保持在攝氏60度以上。然而謝勝杰與洪品澤未建立規範,任由員工以保溫效果不明的餐桶載運蒸烤蛋,並長期放置於室溫下販售。若當日未售完,竟直接冰存於冰箱,隔日再以滷汁或高湯加熱後繼續賣給顧客,大幅增加滋生沙門氏菌的風險。
2026年4月3日至6日清明連假期間,因菜商休假導致冰箱囤放過多食材而升溫,加上天氣轉熱,中興店販售便當給民眾後,引發多起身體不適。公所店員工於4月5日上午發現蒸烤蛋異常並回報洪品澤,洪男卻未丟棄或通報,反而指示加熱後繼續販售,導致大量消費者食用後出現腹痛與發瀉等症狀。
事發後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並展開調查,採集個案血液與糞便檢體,確認多人呈現沙門氏桿菌陽性反應。衛生局隨即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北檢分案並指派檢察官吳子新指揮新店分局深入偵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謝勝杰與洪品澤疏於管理,導致染菌食品危害消費者健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4項、第2項過失致危害人體健康罪。此外,2人亦涉犯《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檢方請法院從一重過失致危害人體健康罪處斷,並將2人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同案被告公所店洪姓副店長,因查無具體犯罪事證,因罪嫌不足,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