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今(10/27)日一早到台北地院潑糞。呂志明攝
長期在司法機關抗議司法不公的陳姓男子,27日清晨6點30分左右,帶著2桶穢物前往台北地院。他朝院方牌銜潑灑,甚至將桶子甩進大廳,導致現場臭氣薰天、惡臭瀰漫。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獲報後,已迅速將陳男帶回警局問訊。
這起極端抗議源於多年的股權糾紛。陳男與前連襟鬧翻後,懷疑對方透過擔任檢察官的弟弟,動用司法權力追殺自己。他多次穿著喪服至對方住處抗議,並架設旗幟與立牌,痛罵「司法黑手狗O種」等語,指控對方操弄司法與濫權栽贓。
陳男今(10/27)日一早到台北地院潑糞。呂志明攝
陳男主張,前連襟侵占公司股份,並利用司法人員弟弟安排檢警迫害。面對加重誹謗指控,陳男否認犯罪,辯稱四處陳情無果,才到對方家門口討公道,僅為尋求內心平衡,罵的另有其人。然而,法院並未採信其說詞。
高等法院認為,陳男公開展示文字具體指控他人濫權,足以損害名譽。調查發現,陳男始終無法提出檢察官違法介入的證據,且先前已有類似言論遭判刑確定。法官考量他否認犯行且未和解,依《中華民國刑法》判處5個月徒刑。
此外,陳男曾至司法院陳情,與法警長發生肢體接觸並碰撞車輛跌倒,事後控告法警長傷害及駕駛肇事逃逸,遭檢方起訴誣告。高院勘驗影像後,認為現場確實有攔阻與跌倒事實,非憑空捏造,維護其《刑事訴訟法》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