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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用期被資遣!她盜用104企業帳號寄「主管求職信」惡搞前同事 下場出爐

    2026-10-20 18:02 / 作者 白廷奕
    新竹許姓女子被公司資遣,竟盜老公104企業帳號寄求職信給前主管,遭到判刑。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路透社資料照片
    新竹一名許姓課長2022年在試用期遭到資遣,她心生不滿,竟盜用老公任職的資訊公司104人力銀行企業帳號,查閱前同事的求職履歷,並用電子郵件寄給前主管,惡搞她不爽的前同事,還把前主管的求職信寄給前公司28名員工,讓全公司上下都以為主管要離職。一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許女和其老公10月徒刑,高等法院今(10/20)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調查指出,許女之前在一家感應元件製造公司工作,後來遭到資遣。她向老公蘇男抱怨主管強迫她離職,兩人於是起意惡搞許女前公司。

    2022年6月間,許女先是利用自家電腦,登入蘇男任職公司的104企業帳號,查閱並下載前主管和2名前同事的求職履歷表,隨即利用前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將2名前同事的求職信寄給前主管,把年齡、最近工作、駕駛執照等基本資料全公布。

    後來,她因為與前公司進行勞資協商,未能如願恢復原職,又把前主管的求職信寄給前公司28名員工,寫上「OO求職記…原來xx早就想走了」,影射前主管想謀求他職,驚動公司董事長。被惡搞的前主管和前同事發現後都提告。

    許女和蘇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前公司因為新冠疫情,要求員工電腦安裝遠端連線軟體AnyDesk,且不得關閉電源,主張此事恐是前公司內部人員所為。

    但一審新竹地院指出,AnyDesk有網域密碼防護機制,須輸入使用者自行設定的遠程密碼才能使用,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重新更換遠端識別碼,須重新輸入密碼。法官認為,若是許女前公司的內部員工所為,為何對方會知道蘇男使用的104企業帳號、密碼,而且大費周章入侵後,也不竊取兩人個資,跑去寄許女前主管和前同事的求職信,實在不合常理。

    一審認定許女、蘇男共同犯3次《個資法》非法蒐集、利用個資罪,分別各處4月、4月、6月徒刑,兩人均應執行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兩人上訴二審,但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都沒有違誤,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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