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薀犯下精舍殺人案被逆轉羈押,另捲入這起私行拘禁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自稱「上師」的王薀(本名王江鎮)涉虐死蔡姓女信眾,一審被判12年,他另涉指示貼身護法等人私行拘禁並凌虐蔣姓女信眾,逼她吞整罐辣椒醬,害其失明跛腳。涉案信眾姜芃妤等3人今(10/20)天到台北地院出庭時全卸責,姜女跳針主張「不是事實」卻未提佐證,還反批蔣女「常說謊」;法官開酸「全部都否認可以,我尊重你的說法,但必須承擔後果...把自己說得像隱形人和空氣,我也尊重。」
起訴書指出,王薀之前不滿蔡姓女信眾算錯他的離婚剩餘財產,另懷疑蔡女傳染新冠肺炎給女護法,召開「研討」批鬥蔡女,害蔡女橫紋肌溶解症慘死,一審今(2026)年5月判王薀12年,全案上訴中。
但檢方又查出第二案,王薀離婚後把氣發在信眾蔣女身上,指派6名幹部24小時私行拘禁,蔣女連上廁所都不自由,只能吃冷水泡麥片、還動輒被逼喊「對不起」。王薀等人更逼不吃辣的蔣女吞下整罐辣椒醬、咬生辣椒。信眾痛毆蔣女,導致其左眼失明,她想逃還被扯髮、踹肚重摔,造成長短腳恐終身跛行。
檢方將王薀、女住持吳慧珠、女護法幹子昀、梁碧茵及信眾姜芃妤、吳傍丹、施惟哲等7人依加重私行拘禁至重傷罪起訴;另將王薀和女護法梁碧茵依強盜罪起訴。
北院今天首度開庭傳喚吳慧珠、姜芃妤、吳傍丹、幹子昀及外國信眾施惟哲5人出庭應訊,卻只有3人到案。幹子昀出庭時以律師準備不及為由,當庭向法院聲請改期,施惟哲則因病告假,法官改12/15上午10點續行開庭。
被尊稱為「藏傳佛教仁波切」的暢銷書作家王薀,連續捲入兩起凌虐案。資料照。呂志明攝
女住持不認看管:我都沒看見涉案女住持吳慧珠今天大聲否認犯罪,強調沒有監視過蔣女,她說,每次去6樓的讀書會都只坐在一個固定的小角落編法本,新冠疫情期間防疫嚴格,她和其他人都距離2公尺以上,連吃飯、上洗手間也都是一條路線。
法官質疑,蔣女說自己住在6樓樓梯旁的儲藏室外,剛好就在吳慧珠坐位的旁邊,難道她沒看見嗎?
吳慧珠比手畫腳地解釋說,她的位子旁有防潮箱和小鐵櫃,導致她根本「看不見」蔣女。法官忍不住追問說,蔣女要洗澡、上廁所是不是還要祈請她或其他值班人?吳慧珠連忙否認說,蔣女剛搬進精舍時要上廁所有問過她,但她當時認為蔣女是「基於禮貌」才會發問,「我還對她說,那是你自己的事,跟我講幹嘛?」法官問吳慧珠,起訴書指她跟外國信眾、幹子昀、姜芃妤、施惟哲、梁碧茵等人研討蔣女到早上,還罵蔣女「不忠、不孝、賤」等字眼,命蔣女大喊對不起。吳慧珠解釋,團體裡有研討,但不會針對個人,這活動是讓大家發露反省自己,研討不是批鬥、辱罵或人身攻擊。
法官又問她有沒有懲罰蔣女「踏步」?吳慧珠喊冤說,她和蔣女年紀相仿,蔣女又很少運動,她深怕蔣女腳變僵硬,才會「建議」踏步這種簡單運動。
女住持吳慧珠捲入拘禁女信眾案,但她堅稱都沒看見。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問三不知,法官開酸:要承擔後果第二個上場的信眾姜芃妤也否認犯罪。
但法官有備而來,直指起訴書稱她、幹子昀、施惟哲、吳傍丹和吳慧珠曾「24小時」看管蔣女。姜女解釋,她在讀書會值班不是為了看管其他人。法官旋即回話「那你去幹嘛?」姜女說,讀書會、講堂都24小時排班,她只負責看管王薀的私人物品,有訊息就會回報師姐梁碧茵、幹子昀等人,請她們回報給王薀。。
法官接下來的問題進入深水區,指檢方起訴書指控,她和幹子昀會叫蔣女拿厚紙板擋在肚子,再由幹子昀踹蔣女胸部,有這回事嗎?姜女強調,「那不是事實,她(蔣女)要這樣講我也沒有辦法。」
但法官直言,起訴書稱她和施惟哲、幹子昀動輒大罵蔣女,蔣女要用手機時,她和梁碧茵還在旁邊監聽並將內容回報幹女,問姜女有沒有這回事?姜女又說,「這不是事實,蔣女都是自己打電話,我只是在旁邊聽,不會阻止她,我也沒有跟梁碧茵一起配合旁聽。」
法官聽完非常疑惑,忍不住問她「在旁邊聽卻什麼都不用做,那你在旁邊幹嘛?」姜女解釋,自己只是配合回報給師姐幹子昀等人,有機會看到王薀也會當面跟他回報,「王薀如果問我,我就要交代,這是為了確保大家專心配合、沒有分心,這是規矩。」
法官加碼追問,起訴書指她逼蔣女吃完一整罐辣椒醬,還要經過她的同意才能喝水,檢方也指控叫蔣女把生辣椒放入嘴巴裡咬碎,要她解釋這段指控。姜芃妤僅強調,「我沒做這事。」法官繼續提到,起訴書指控,她和幹子昀在讀書會六樓時,用腳踹蔣女肚子,還扯她頭髮造成重傷害,問姜女有什麼看法?姜女又說,「這不是事實。」
法官連續問了好幾題沒得到答案,語帶慍火地說,「那事實到底是怎麼樣?犯後態度我們都會審酌,你全部都否認也可以,我尊重你的說法,但必須承擔後果。」但姜女聽到法官的回應並未示弱,當庭強調「不是事實的,她不能承受汙衊,人性會說謊,蔣女常常說謊…」
法官冷冷地說,「沒關係,隨便你們怎麼講,把自己說得像隱形人和空氣,我也尊重,既然你說什麼都不是事實,那我問你,你在精舍到底都在做什麼?」姜女也回應,「在做功課」法官吐槽「真有這麼虔誠」法官似乎沒打算放過她,話鋒一轉又指「蔣女說過,你和幹子昀、施惟哲打她打最兇。」姜女繼續跳針似的回應,「不是事實。」
法官見問不出答案,決定換個話題,當庭攤開卷證說,根據查扣的研討對話記錄,姜女曾傳訊給幹子昀說,「今天還沒在這裡幹譙姓蔣的,哈哈哈哈哈,從昨天就一堆爛事到早上。」法官質疑,姜女為什麼要講出這麼嘲諷的話?
姜芃妤解釋,這個抱怨應該跟山上的公差有關,她(蔣女)造成公共危險,把屋瓦全部拆掉,她因此被交代去清點…這回輪到法官打斷她「這跟我的問題有什麼關聯?」姜女委屈表示,蔣女在清點時都在說謊,她現場沒辦法說,才會在訊息裡嘲諷。
法官和姜女的火線問答結束後,姜女的委任律師表示,本案只有蔣女一個人的陳述,誰造成蔣女的受傷全都沒證據,僅有祕密證人講到有聽到打擊聲、辱罵聲,主張檢方的證據根本不夠強。
捲入私行拘禁案的女信眾姜芃妤。資料照。呂志明攝
她的對話內容讓法官起疑法官和姜女唇槍舌戰後輪到最後上場的吳傍丹,她也冷靜否認犯罪。
吳傍丹強調,在讀書會值班是生活也是修行,進入讀書會是大家自願發心的,她參與值班,也不是看管任何人,她既沒有阻擋蔣女離開,也沒有參與暴力行為。法官問她,有在6樓樓梯旁的儲藏室外面看過蔣女嗎?她坦言有印象,但看過幾次不記得了。
法官念著起訴書內容,指2023年7月中下旬,吳傍丹在讀書會6樓值班,蔣女當時想開啟有四道鎖的大門離開組織,問她有沒有從後面環抱蔣女壓制雙手,然後抵住門不讓蔣女離開,起訴書說,蔣女還抓住她的腳哀求要回家。吳傍丹面對法官的問題,強調「沒有印象。」
法官打開卷證,指吳傍丹和幹子昀在Mission聊天群組曾提到,「大拇指不慎扭到疼痛」,幹子昀當時回應「好險只是大拇指,不是髖骨」,法官冷不防地問吳傍丹,為什麼她關心的部位剛好是蔣女嚴重受傷的部位?吳傍丹趕緊解釋說,幹子昀只是慶幸她傷到的是大拇指不是髖骨,她這年紀,髖骨不舒服是常有的事,但蔣女嚴重受傷的事,她是真的不知道。
3個共犯訊問完畢後,法官詢問蔣女的委任律師意見。蔣女委任律師嚴肅表示,吳慧珠迄今否認犯罪,但她當時明明在精舍、讀書會值班協助研討、看管蔣女,使蔣女長期失去自由、身心受創很深;至於姜芃妤、吳傍丹兩人迄今也否認犯行,吳傍丹還在蔣女逃離時壓制對方,讓她逃不了,姜芃妤不但屢次毆打蔣女還強迫進食,簡直是以此為樂,甚至誣指蔣女「說謊成性」,請法官斟酌她們的犯後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