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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64線丟包學霸案結果曝!Bolt司機構成遺棄致死罪 新北地院重判13年

    2026-11-06 16:24 / 作者 侯柏青
    台64線丟包案的涉案駕駛林宇濬(左),昨(11/5)天赴新北地院國民法庭辯論。侯柏青攝
    Bolt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今(2026)年1月將25歲溫姓學霸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殞命,被訴遺棄致死罪。新北地院本周開審,林宇濬只認過失致死罪並請求輕判,檢方當庭依遺棄致死求刑11年,家屬認為另外構成殺人罪,求重判無期徒刑。合議庭今(11/06)天依遺棄致死罪重判林宇濬13年。他未出庭聆判。全案可上訴。

    檢方查出,政大新聞系及企管系雙學位的25歲溫姓學霸,今(2026)年1月25日凌晨酒後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上林宇濬的死亡計程車。林男於凌晨2時19分許行經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時,不滿溫男踢椅背,竟將車停靠在台64線快速道路的路肩隔音牆旁,將倒臥後座的溫男強拉下車。

    林男目睹溫男倒臥在車尾道路後,隨即駕車離去,短短不到10分鐘,溫男就陸續被4輛車輾過,頭顱破裂全身骨折,當場慘死。

    檢方認為,林男身為職業運將,依契約對乘客負有保護義務,卻在高度危險的快速道路環境將人棄置。檢方依《刑法》第294條第2項後段規定,將他依「遺棄致死罪」起訴,該罪法定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計程車司機在台64線丟包學霸,圖為案發地。讀者提供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峰迴路轉,原本合議庭預定11/4封路勘驗台64號「案發地」,但合議庭成員更動後,認為沒必要勘驗臨時喊卡。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由審判長許博然、受命法官鄭芝宜及陪席法官洪韻婷,加上6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11/2上午進行選任,下午正式開審,前後歷時4天審理。

    合議庭在審理期間傳喚意外輾壓溫男的4名駕駛(不起訴確定)、兩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的警察及林宇濬胞姊、林的孩子作證。檢辯開庭激烈交鋒,林宇濬承認構成刑度較輕的過失致死,檢方認為他構成遺棄致死罪,建請法院判11年;但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團則主張他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或遺棄致死,要求法院重懲無期徒刑以保障乘客安全。

    新北地院合議庭今(11/6)天上午9點半開始進行評議,下午4點進行宣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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