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女傳出生前曾擔任過護理師,月薪不足3萬。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台籍女子井雲蓉赴日旅遊,結果卻遭同團的27歲台籍女子楊閔涵割喉慘死,隨著案情細節逐漸曝光,有媒體報導井女生前曾透露,在某精神病院當護理師,月薪竟不到3萬元,因此才到涉案的李姓丈夫公司兼職貼補家用,未料卻捲入假結婚詐領鉅額保險金殺人案。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麗琴對此回應,「除非不是全職工作,否則薪資不應這麼低。」
陳麗琴指出,依照勞動部統計,護理人員平均月薪約5萬3千多元,精神科護理師薪資原則上和一般病房相近,部分醫院還會加發危險津貼,至於金額則依各醫院規定,並無統一標準。陳麗琴強調,一般來說精神科護理師的薪資應和其他病房護理人員差不多,薪資主要取決於醫療機構性質及聘僱條件,並不會因為服務於精神科,薪資就比其他科別低,且精神科護理工作同樣需要專業知識與臨床照護能力,不應被視為薪資較低的護理師職務。
至於井女傳出月薪不足3萬元,陳麗琴表示,目前尚未看到當事人的完整工作資料,無法判斷實際情況,推測可能和部分工時、工作天數或任職機構性質有關,井女過去的實際聘僱條件仍有待釐清,不能因此認定精神科護理師普遍面臨如此低薪的情況。
陳麗琴直言,今年法定最低薪資為每月2萬9,500元,若是正常工時的全職受雇勞工,薪資至少必須符合最低工資規定,就算是基層診所護理人員,薪資可能略低於大型醫院,也不至於僅有2萬多元。若井女月薪真的僅2萬多元,必須進一步釐清是否屬於部分工時,不能單憑此就認定為全職護理師的薪資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