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嗆「煙彈我出去殺賴清德」,中和男涉煽惑犯罪遭起訴。示意圖。Pexels
桃園市日前發生兇嫌疑施用喪屍煙彈後,隨機尾隨殺害年輕女子並縱火之重大治安事件,引發社會恐慌。家住新北市的何姓男子,竟於網路上留言「煙蛋(彈)我出 吸一吸去殺賴清德比較屌」,公然煽惑他人吸毒殺害總統。民眾檢舉後警方逮人,台北地檢署今(10/21)日偵結,認為何男涉犯《刑法》妨害秩序等罪,依法起訴並求處6個月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當桃園市發生這起隨機殺人縱火等重大治安事件後,社會人心惶惶。何男明知大眾對相關言論高度敏感,仍於今(2026)年10月13日中午,在居所透過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Threads社群平台瀏覽相關串文,並公開留言「煙蛋我出吸一吸去殺賴清德比較屌」。
何男此舉公然鼓吹他人施用毒品煙彈後殺害國家元首,加害元首生命法益,造成公眾恐懼不安,致生危害於總統及公眾安全。有熱心民眾於同日傍晚6時27分許瀏覽該留言後向警方報案,警方於同年10月19日前往何男居所執行拘提與搜索,當場扣得其犯罪所用之iPhone 17 Pro Max手機1支,並將何男移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何男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第153條第1款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罪,以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依法起訴。同時審酌何男於重大治安事件後,聲稱提供毒品並煽惑殺害元首,行為惡性非低;但考量其張貼同日即刪除留言並坦認犯行、深表悔悟,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之刑度,扣案手機則請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宣告沒收,以資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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