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9藝人閃兵一審緩刑理由曝!廖人帥判1年10月、罰130萬最慘 法院:破壞兵役公平

    2026-10-20 16:40 / 作者 侯柏青
    導演廖人帥捲入閃兵案,一審刑度最重、要付給國庫的錢也最高。資料照。廖瑞祥攝
    阿達、唐禹哲等9藝人透過綽號「黑哥」的犯罪集團首腦陳志明閃兵,案發後主動自首認罪,新北地院今(10/20)天一審判9人各1年2月到1年10月不等,均附條件緩刑,陳志明則依14罪各重判1年4月到2年不等。涉案藝人中,刑度最重的是導演廖人帥,他被判1年10月,須支付國庫的金額高達130萬;阿達則判1年2月,但他也須支付國庫高達100萬。法院也公布為何給緩刑的理由。

    根據一審判決,在藝人裡面,廖人帥被判1年10月刑度最重,緩刑長達4年,另要繳公庫130萬元,還得服60小時義務勞務;其次是舞者李奕釜被判1年8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50萬元,另須義務勞務60小時;第三名則是唐禹哲,被判1年7月,緩刑3年,他須繳30萬元,另義務勞務150小時。

    至於阿達則判較輕的1年2月,宣告緩刑3年,不過,他須吐出100萬元支付國庫,同時須服義務勞務60小時。

    阿達自首閃兵判緩刑。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方查出,首腦陳志明(在押)本人因重度高血壓免疫,因此熟稔體檢流程等,他涉嫌在2009到2022年間,指導阿達等藝人憋氣造假血壓數據,變更成複檢體位後,再由他代背24小時血壓監測器完成閃兵任務,陸續收取10到30萬不等費用。

    檢方起訴的「自首部隊」成員,包含阿達在內共有9名藝人、5名素人,除了邱姓素人因為尚未除役於去年11/20入伍服替代役,阿達等人都取得免疫並因此除役。法院審理時,陳志明等15名被告均認罪。

    一審今天宣判,陳志明被判最重,另外14名役男,除了入伍的邱姓素人被判6月得易科罰金以外,其他13人分別判1年2月到1年10月,均宣告緩刑3年或4年,法官並附命向公庫支付30萬到130萬之間,另須提供60到150小時的義務勞務,還須保護管束。

    藝人李唯楓。資料照。廖瑞祥攝

    法院痛斥,涉案被告明知服兵役為國民應盡義務,卻用不正當方法變更役男體位,使役男免役或逃避兵役,況且本案屬妨害兵役罪較嚴重的態樣,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及公信力,並影響役政主管機關對體位及徵集資料的正確管理、動搖國民對國防安全及社會秩序的信賴,所生危害不算輕微。

    法院審酌各被告素行、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逃避役期長短、是否已除役、原判定體位、陳志明為主要規劃指導者及認罪或自首等犯罪態度、家庭經濟情況後做出判決。而邱姓素人因為觸犯不能安全駕駛罪被判有期徒刑,迄今未滿5年,不符緩刑要件,因此判有期徒刑6月。

    本案由新北地院法官陳明珠獨任審理。得上訴。

    藝人閃兵自首組一審刑度表。《太報》製作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