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宣布擴大公費抗流感病毒藥劑適用對象,並於1月20日開始實施。示意圖,圖片取自於pexels
疾管署預估,流感疫情將在1月下旬進入流行期,農曆春節前後達高峰,因此宣布1月20日起至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有類流感症狀,且符合7類身分的高傳播族群可用藥。
疾管署統計,上周類流感門急診就診累計8萬2161人次,與前一週持平,另新增11例重症,5例死亡。疾管署發言人6日預估,1月下半月將進入流行期,春節前後達最高峰。
過去多是進入流行期後,才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疾管署今年考量春節期間民眾出遊頻繁,恐加速病毒傳播,因此超前部署,發函醫界宣布1月20日至2月28日,擴大適用對象為具有類流感症狀者,且具7類身分的流感高傳播族群。
7類族群分別為: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疾管署指出,目前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病患一有類流感症狀,不需等待快篩結果,只要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符合公費用藥條件,就可開立公費藥劑;同時呼籲病患,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降低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