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釣魚社臉書粉專近日PO出釣起台北228公園「鱷雀鱔」的貼文,引發眾怒。翻攝Threads
成大釣魚社臉書粉專近日發出一則貼文,2名男子在台北228公園以清除外來種名義釣起一尾「鱷雀鱔」,並帶到熱炒店烹煮吃掉,2人還將全程PO網,引發眾怒。對此,成大釣魚社25日晚間致歉,強調發文者目前皆非社團成員,是在未經同意下擅自發文,由於228公園依規定禁止釣魚,北市公園處依規定將對2位行為人各處以3600元罰鍰。
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指控,成大釣魚社2名社員北上來到台北228公園,以「清除外來種」名義釣走池中長約1公尺多的鱷雀鱔,並帶去熱炒店料理吃掉,甚至還將釣魚、殺魚、烹煮成菜餚的過程PO上成大釣魚社臉書粉專,離譜行逕在網路上引發眾怒。
網友指出,這尾「鱷雀鱔」已在公園池子內生活超過20年,雖然是外來種,但公園處評估後認為已達成生態平衡,也沒造成什麼危害,所以就乾脆留下來,如今已有不少人把它當成「吉祥物」會來賞魚。網友痛批,228公園明令禁止釣魚,如今2人私自釣起食用,不僅已經違反公園管理條例,也還有竊盜罪之嫌。
成大釣魚社臉書粉專近日PO出釣起台北228公園「鱷雀鱔」的貼文,引發眾怒。翻攝Threads
對此,成大釣魚社粉專緊急致歉表示,經查證該則貼文主角是姜姓校外人士及陳姓校友,兩人目前皆非成大釣魚社成員,且於未經社團同意與審核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社團帳號進行貼文發布。成大釣魚社除了對於帳號管理疏失致上誠摯的歉意之外,也聯繫陳姓校友,其表示對此事件感到非常抱歉,對於相關規範認知不足,做出了錯誤判斷,也造成許多爭議與困擾,要向大家致上歉意。
北市公園處回應,依據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禁止在公園水池或湖泊內釣魚或傷害動植物之行為,公園處將依照該條例第16條對二位行為人各處以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