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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業聯徵3-2】券商「取其高」授信查詢門檻 引大小券商標準不一、太寬鬆討論 

    2026-11-01 07:50 / 作者 邱怡瑄
    券商交易員。資料照。李政龍攝
    聯徵中心與證交所建置的「跨業介接交換授信業務信用資料」系統將於10月31日上線,但對於券商客戶授信額度達「新臺幣3億元」或「券商淨值1%」,且取其高為必查門檻的查詢標準,有業者擔心中小券商的大客戶可能因此更青睞大型券商;對於券商必查條件是否「太寬鬆」,則有業者推估後續會再透過內控機制收緊。

    金管會表示,「跨業介接交換授信業務信用資料」系統將於10月31日上線,屆時銀行和券商可互查客戶的授信業務信用狀況。銀行端針對新承作的個人貸款案件,只要資金用途屬於投資理財,在取得客戶同意後,即可透過該系統查詢客戶在證券業的授信信用資料。

    而證券端有針對客戶累積授信額度設置「必需查詢系統」的觸發條件。換句話說,如果有客戶的授信狀況符合這項「必查」條件,券商就必須在取得客戶同意後,透過系統查詢客戶在銀行端的授信信用資料,才能進行後續授信作業。

    同一客戶,兩種查詢門檻? 中小型券商憂「取其高」恐推走授信大戶

    根據現行規定,當個別自然人在該券商的累積授信額度達「新臺幣3億元」或「券商淨值1%」,必須「取其高者」作為設置門檻。也就是說,當券商淨值在300億以下,其客戶的必查觸發條件為新臺幣3億元。若券商淨值超過300億,其客戶的必查觸發條件則是「券商淨值1%」。

    根據證交所統計,全台共有64家證券商。淨值超過300億的大型券商目前不到10家,但其中也包括淨值超過千億的券商龍頭,其客戶授信的必查觸發條件,就會來到新臺幣10億元以上。

    不具名券商接受《太報》採訪時質疑,同一客戶在銀行端的整體授信狀況是相同的,為何在不同券商承作授信業務,會出現兩套查詢標準。

    該券商表示,如果在小券商累積授信額度達3億就要簽同意書、去查詢系統,在大券商可以累積到10幾億再查,是否反而會驅使大客戶往大券商集中,「因為沒有人希望一天到晚被拉去簽名、做徵信吧!」

    券商必查條件太寬鬆? 業者解讀「只是地板」

    不過,如果券商為了避免驚擾客戶,非得碰到授信門檻才查,其動輒數億的授信累積額度是否「太寬鬆」?

    有券商接受《太報》採訪時解讀,授信總額度3億或券商淨值1%的查詢條件「只是地板」,各業者後續應該會透過訂定條件更收緊的內控機制,調整自家的風控要件。

    該業者表示,對淨值僅十多億的小券商來說,不可能承受客戶累積授信額度達3億、才去查詢跨業徵信系統,即使是大型券商,心臟也不會大到客戶累積授信額度達十多億,才啟動系統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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