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Tesla)台灣今日宣布,已向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車安中心)遞交全自動輔助駕駛FSD受駕駛監督(FSD Supervised)系統申請文件。圖為荷蘭車主使用該系統在街道穿梭。路透社
特斯拉(Tesla)台灣今天宣布,本週已向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車安中心)遞交全自動輔助駕駛FSD受駕駛監督(FSD Supervised)系統申請文件,將與交通部和車安中心合作,啟動後續相關新技術駕駛系統的審查流程,推動FSD儘速在台上路。
Tesla Taiwan透過新聞稿表示,Tesla全自動輔助駕駛(Full Self-Driving, FSD)受駕駛監督(Supervised)系統,已在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波多黎各、韓國、澳洲、紐西蘭、荷蘭、立陶宛、愛沙尼亞、丹麥、比利時等12個國家或地區開放或通過監管核准,日本目前正於東京、橫濱及大阪等都會區積極進行道路測試,Tesla積極推進FSD在台審驗及未來實際落地方案。
Tesla Taiwan指出,Tesla全自動輔助駕駛FSD受駕駛監督系統,透過全球超過850萬輛Tesla車輛所蒐集的匿名真實駕駛資料訓練而成,這些資料涵蓋的駕駛情境,同等於駕駛超過100年的真實路況經驗,每輛落地新車只需約10分鐘,便可完整匯入所有累積訓練,所匯入資料量超過每名駕駛一生所能遇到的各類駕駛情境。
Tesla Taiwan表示,Tesla在各國市場積極推進實施FSD,遵照全球FSD使用模式轉換及啟動計畫,FSD一次性購買方案將於今年6月30日晚間11時59分停止在台販售,不影響目前已選配車輛終身持有權益,並且於6月30日(含)前全台車主及未交付準車主,皆可進行選配加購;針對HW3.0已選配FSD車主,也提供9月30日(含)前完成新車訂購,即可享有FSD免費移轉。
Tesla Taiwan說明,Tesla全自動輔助駕駛(受駕駛監督)系統目前啟用的功能,須由駕駛人主動監督,並無法使車輛自動駕駛。Tesla的輔助駕駛技術嚴格要求駕駛人主動監督的L2輔助駕駛功能,需駕駛人全時維持警覺並隨時預備干預,根據當前國際及台灣交通法規,駕駛人為車輛行駛時的責任主體,並須對駕駛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