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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東岸商場被基隆市府「破門接管」 NET提告討2139萬敗訴定讞

    2026-10-22 21:28 / 作者 侯柏青
    NET和基隆市府為了東岸廣場爆發訴訟大戰。資料照。廖瑞祥攝
    基隆市東岸廣場重新招商爆產權爭議,廠商主富(NET)服裝公司不滿基隆市政府2024凌晨帶警力夜襲東岸廣場「破門接管」,怒告市長謝國樑「結夥強盜」不成,再提告指市府行政處分違法並索討2139萬元損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主富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10/22)天駁回確定。

    時任基隆市長林右昌於2015年間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對外招標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並與得標的大日公司約定自2016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用OT模式營運(編按:政府興建完成的建設,委託民間經營,營運期滿後,營運權歸於政府),大日並有優先議約權。

    不過,大日引進NET為協力廠商,在東岸增建2到4樓廣場,由大日負責經營停車場,NET經營商場,大日5年約滿後再續約至2023年。不過,謝國樑2022年12月25日接任基隆市長後重新招標,大日不符優先續約資格,NET參戰後也未得標,最終由微風集團拿下。

    基隆市府2024年2月1日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東岸廣場點交接管,和主富一狀告上法院,控謝國樑「強盜」不起訴確定,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反制。

    基隆市長謝國樑(圖左),曾因東岸商場破門案(圖右)被控強盜等罪,獲不起訴確定。資料照片

    主富向北高行提告主張,基隆市府在當天闖入東岸立體停車場一樓、二樓、三樓以及四樓增建物,破壞、換掉他們的門鎖,要求法院確認這項強制接管及行政執行的處分違法,另向市府追討2139萬2094元損失。

    北高行認定,主富將破壞門鎖及換鎖回收建物的行為,定性為強制接管及行政執行命令,按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主辦機關和民間機構依《促參法》簽訂的契約為民事契約。而基隆市府和大日簽訂的2020年OT契約為民事契約,當事人依照契約所為的債權行使或債務履行,都屬於私法行為,若因契約衍生相關爭議,應循民事法規及私法途徑處理。

    北高行也認為,依《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規定,強制接管營運處分要以書面載明接管目標的設施、事由及依據,基隆市府未以書面做成強制接管營運處分,無法定性市府行為屬強制接管處分。至於基隆市府進入建物的破壞門鎖、換鎖行為,該行為雖然在事實上解除主富占有建物,但並未發生法律規制力,不屬於行政處分的事實行為。

    北高行據此裁定駁回主富之訴,主富向最高行政法院提抗告。

    最高行今天駁回抗告,主要理由是,主富原本的起訴聲明,是要求確認基隆市府「排除主富占有」的強制接管行為違法,另要求附帶國家賠償。但最高行也認定,基隆市府排除占有的行為屬於事實行為,而非行政處分,主富原本的起訴構成要件不合法,導致追加之訴也不合法,原審裁定駁回沒有違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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