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員上官秋燕因在國有地上經營禮儀會館遭開罰,她興訟抗罰,法院判決出爐。取自臉書上官秋燕-「愛」從心出發
新竹縣議員上官秋燕2020年被踢爆,未經許可在位於竹東鎮的國有地設置「龍園告別式場」,提供殯葬業者和喪家設靈堂、放置屍體。縣府開罰30萬元,但上官仍繼續營業,2021、2022又分別挨罰40萬、50萬,她提起行政訴訟,成功撤銷40萬罰單,50萬部分則敗訴確定。上官不滿意結果,又發函向縣府索討50萬元,遭縣府駁回後再告一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期判她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新竹縣竹東鎮公所2020年勘查轄內都市計畫工業區國有土地,發現上官秋燕等3名業者擅自設置告別式場,提供殯葬業者及喪家設置靈堂、禮廳,因此依《殯葬管理條例》分別開罰30萬元,要求上官等人於3年內改善或補辦手續,且不得再營業。後來竹東鎮公所接獲檢舉,發現上官秋燕的告別式場仍繼續營業,因此又於2021年、2022年分別開罰40萬元、50萬元。
新竹縣府2020至2022年,3度開罰上官秋燕共120萬。翻攝Google Maps
上官秋燕不滿新竹縣府給3年時間改善,期限還沒到,就再度開罰40萬、50萬元,於是分別提起行政爭訟。
一審北高行認定40萬元罰單合法,上官秋燕提上訴後成功翻盤。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新竹縣府於期限屆滿之前就再度裁罰,違反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判決撤銷40萬元罰單確定。
但針對50萬元罰單部分,北高行指出,上官秋燕誤以為「輔導期」等同於「法律假期」,但實際上,新竹縣府並未允許上官繼續違法營業,判決50萬元罰單合法。上官秋燕沒提上訴,案件因此確定。
北高行判40萬、50萬罰單都合法,但最高行撤銷40萬罰單確定。資料照。侯柏青攝
上官秋燕不服判決結果,2024年發函給新竹縣府,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認定40萬元的罰單違法,由此可見50萬元罰單也違法,向縣府索討50萬元。新竹縣府回函說明兩個處分不同,判決結果也不同,認為不能比附援引,駁回上官秋燕的請求。她再度興訟。北高行地方庭仍判敗訴。
她上訴後,北高行高等庭認定,人民對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法院如判決認定行政處分沒有違法,並駁回訴訟確定,行政處分就確定具有合法性,當事人也應該受判決拘束,不能再作相反的主張。北高行認為,行政法院既然判決50萬元罰單合法確定,在確定判決被推翻之前,上官秋燕不能再度主張要討回這50萬元,判決駁回上官秋燕的訴訟。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