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調升。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行政院今(1/15)日討論通過由農業部擬具的《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拍板調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額度,並同步檢討排富標準。修法後,老農津貼將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高至1萬元,預估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
農業部說明,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津貼水準已難以充分因應基本生活支出,為實質照顧老年農民生活需求,爰規劃一次性將津貼額度調升至每月1萬元。同時,現行制度規定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一次,但因基期偏低,調幅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變動;此次修法除直接調高金額外,另增訂彈性檢討機制,明定在定期調整後,如2年內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啟動調整程序,以維持老年農民的實質購買力。
農業部指出,自102年實施排富規定以來,相關所得及財產門檻已逾13年未調整,與當前經濟環境及資產水準出現落差,為使制度更趨合理,此次也同步檢討修正。修法內容包括,將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個人名下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則由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並明定未來在津貼額度調整時,每4年依CPI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一併檢討修正,建立與時俱進的排富機制。
此外,為落實居住正義,修法也刪除原有「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的限制,避免老年農民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在津貼保障之外。
農業部表示,此次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重點包括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修正中央主管機關名稱;明定津貼發放額度調整為每月1萬元,並建立定期與即時檢討機制,相關新增經費將由中央全額負擔;同時合理調整排富標準並建立長期調整制度。另規定修正條文公布後,第4條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12:17出稿 12:25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