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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爾麗診所涉偷拍7年!總裁常如山遭求刑14年 移審法院「哭撇犯罪」續押3月

    2026-06-26 20:35 / 作者 侯柏青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戴眼鏡者)被移審新北地院,不發一語。讀者提供
    新北地檢署偵結愛爾麗醫美診所偷拍案,認定北部7家店涉及偷拍,共有99名消費者受害,檢方昨偵結起訴7人並怒轟總裁常如山等人「以管理之名、行偷拍之實」,求處14年重刑。檢方今將在押的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設備商謝金亨3人移審新北地院,法院開庭後裁定3人收押禁見3個月。

    新北地院理由指出,經訊問被告常如山等3人後,參酌檢察官提出的相關事證,認3人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考量,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之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之可能性;謝金亨為實際裝設、拆卸監視器之人,其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 至於張元齡,之前曾刪除與他人的手機對話紀錄,因此認定3人有串證及湮滅證據的可能性。

    法院衡量被告防禦權行使、人身自由限制、公共利益維護、本案犯罪情節、發現實體真實之利益等因素後,認定3人有羈押必要性,因而裁定收押禁見3月。


    新北院今天下午4點開始馬拉松式開庭,檢辯前後舌戰快4小時,法官率先裁定謝金亨收押,張元齡亦接著遭收押,常如山從晚間7點多開始訊問,庭訊約1個多小時,他當庭數度爆哭否認犯罪,但合議庭仍諭知羈押禁見。據了解,新北院將於8月初召開準備程序庭。

    檢方查出,常如山是前任愛爾麗實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自2025年12月31日以後由時任總經理劉貞華接手擔任代表人,常如山仍為實質負責人,張元齡為常如山特助,涉案的設備商謝金亨為紫色企業家族社的負責人,是愛爾麗長年配合的弱電廠商。

    特助張元齡(右)、總裁常如山(中)及設備商謝金亨(左)在偵查中遭聲押獲准。資料照。廖瑞祥攝

    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移審新北地院後,被裁定羈押禁見3月。廖瑞祥攝

    據調查,常如山等人自2019年起到2025年12月24日,在台北松江、台北忠孝、新北永和、台中崇德、新北新莊、新北板橋、新北林口等7家分店的診間角落,裝設類似「偵煙器」外觀的「偽裝型監視器」,竊錄消費者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位及私密活動影片。

    原本神不知鬼不覺,但一名消費者今(2026)年5月1日到新北板橋店更衣準備進行體雕療程,意外察覺診間天花板角落被裝不明設備,進一步察覺該裝置裡疑有「圓圓的鏡頭」,上網確認是「煙霧探測器型攝影機」,火速報警。

    離譜的是,常如山、劉貞華及張元齡擔心漏餡,指示謝金亨拆掉新北板橋店的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並刪除主機儲存影像。該消費者5/2突然在社群軟體Threads上發文吹哨,常如山等人見狀授意謝金亨趕往台北松江、忠孝、站前店及新北永和、新莊、板橋店、桃園中正店及台中文心、崇德店拆設備。

    民眾組自救會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抗議。資料照。李政龍攝

    謝金亨從5/1到5/3「一路向南」狂拆機,其妻楊女、其子也陪他一起到各分店拆設備滅證。警方5/3深夜11點40分在愛爾麗台中崇德店前拘提謝金亨,在他的車上查扣大量主機及針孔設備,揪出滅證情事。檢方5/6發動搜索拘提常如山等人,翌(5/7)日聲押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謝金亨3人獲准。

    檢方調查認定,常如山、劉貞華、張元齡、蔡姓會計、謝金亨等5人涉犯《刑法》無故竊錄他人之非公開活動(計12罪)、無故竊錄性影像、無故竊錄性影像未遂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少年性影像、拍攝少年性影像未遂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無故蒐集個人資料等。

    檢方痛批,常如山等人假借「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之名,行集體監控偷拍之實,而且案發後指示湮滅證據,應訊時推諉卸責,應予嚴懲。檢方對常如山求刑14年、劉貞華13年、張元齡12年,蔡姓會計及謝金亨各求刑9年。

    愛爾麗偷拍案吹哨者因感到煙霧偵測器怪異,伸手觸摸,發現所有孔洞只有一孔沒有封閉,懷疑是鏡頭。取自當事人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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