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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丟2瓶奶放任老公虐死兒!土城狠媽一審判19年 提離婚訴訟求情「已悔改」

    2026-06-26 07:00 / 作者 白廷奕
    陳女放任丈夫吳男虐死2歲兒子,一審判19年,她訴請離婚想證明已反省。廖瑞祥攝
    新北土城一名2歲男童去(2025)年遭繼父吳姓男子拳打腳踢、拿菸燙體,男童腦出血哭喊尖叫,但生母陳姓女子隔天只留兩瓶奶就把兒子丟在家等死,一審國民法官重判吳男無期徒刑、陳女19年。高等法院昨(6/25)日開庭,陳女透過律師表示,她已深切反省,認知到她與吳男結婚是釀成悲劇的主因,因此訴請離婚並向監所申請拒收吳男信件,顯示徹底與他斷聯的決心,希望向法院證明想改過自新。

    調查指出,2歲2個月大的男童是陳女親生兒子,原本與外公外婆同住,陳女去年2月將他接回家。不料,陳女的枕邊人吳男暴虐成性,2/6連用香菸炙燙陳童的胸口、左臂,釀成燒燙傷,2/17晚間又連甩男童5巴掌、踢踹男童臀部,還2度用手抓男童的雙腳讓他倒立搖晃,再把他摔到床上。

    陳女在家聽到兒子哭喊,竟裝聾作啞,隔天早上9點照常上班,只留兩瓶奶給重傷的男童,夫妻倆晚上8點半回家,才發現男童臉色發青、不斷抽搐,對兩人呼叫毫無反應,最後送醫急救仍不治。吳男、陳女到案後都認罪,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人於死罪,重判吳男無期徒刑,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遺棄致死罪,判陳女19年。

    養父吳男一審重判無期,赴高院出庭。廖瑞祥攝

    高院昨天開庭,兩人都維持認罪,但認為一審判太重。

    吳男的辯護律師主張,最高法院過去的判決都認為,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件,應該對被告進行量刑前社會調查,但一審期間,當吳男的律師提出聲請時,審判長卻丟下一句「又不是要剝奪生命」,就認定沒必要做量刑鑑定。律師認為,吳男的完整身心狀況、未來的社會復歸可能性等,都需要透過量刑鑑定才能瞭解,批評一審駁回聲請顯然不當。

    吳男的律師也砲轟,一審審判長在審理期間,說出不少情緒性的話,頻頻使用強烈的譴責用語攻擊吳男,導致國民法官產生偏見、心證受污染,作出過重的量刑。律師感嘆,一審判決最後僅因為審判長當時問吳男,「你覺得他(編按:指男童)是不是活在一個類似地獄的世界?」吳男回答「我覺得是。」就據此認定吳男「凶殘暴力」,完全否定吳男人格,顯然過於武斷。

    吳男虐死2歲男童,圖為他移送新北地檢署。資料照。讀者提供。

    陳女的辯護律師則主張,要提出「離婚起訴書」作為量刑的新證據。律師表示,陳女反省過後,認為她和吳男結婚是釀成本案的主因,因此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已對吳男提起離婚訴訟,藉此證明她有採取具體措施,調整自己的生活狀況,也希望提供給合議庭審酌陳女的犯後態度及社會復歸可能性。

    陳女的律師還說,他們希望向監所調取陳女父親的接見紀錄,及陳女曾主動向監所申請拒收吳男的信件、物品的紀錄,證明陳女真的想與吳男斷絕聯繫。

    受命法官聽完後,諭知本案改訂8/6下午再開庭。

    一審國民官法痛斥,陳女為討好丈夫竟犧牲兒子性命。資料照。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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