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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助理轟行政庭長「閱讀障礙」、偷錄音! 士林地院:解聘、移送檢方偵辦

    2026-06-17 20:13 / 作者 侯柏青
    士林地院法官助理涉辱罵恐嚇行政庭長等4大犯行,被決議解聘。侯柏青攝
    資深的士林地院陳姓女法官助理,之前在社群軟體「脆」(Threads)發文投訴遭職場霸凌,引發法界議論。沒想到,士院發現,她在今年5月間擅入法警長辦公室翻文件,又在辦公室外偷錄庭長們的私人談話,另發文轟行政庭長有「閱讀障礙」,還恐嚇「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士院今天召開考績會後決議解聘,另依恐嚇罪、個資法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陳姓女法助在士院工作超過10年,她日前上網指遭到職場霸凌,旋即在5/22向士院正式提出申訴,指控她遭6名法助及法警長霸凌,但士院要展開調查前,她又在5/27自行撤回申訴,負責調查的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在翌(5/28)日決議不受理(同一事件不得再申訴)。但陳女又在6/5申訴被其他法助、主管職場霸凌,防護委員會6/15開會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不過,士院掌握陳女四大罪狀,包括一、今(2026)年5月26日未經許可擅自進入法警長辦公區域翻動桌上文件,侵害法警長的職務領域及干涉其業務處理順序。二、她在5/21上午10時11分至19分,用錄音設備在某庭長辦公室門外,竊錄及竊聽庭長辦公室裡的兩名庭長非公開的公務談話。

    三、陳女在5/30在「脆」發文,裡面寫到「身為一個僅次於院長的庭長」、「有閱讀障礙的行政庭長」,並表示「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其言論涉嫌侮辱、恐嚇長官情節重大,亦嚴重損害機關聲譽。

    四、陳女在搭公車時與公車駕駛發生爭執,她表明任職機關及職稱,有乘客錄影後上傳到「脆」,引發網友留言及討論;她卻在網路上用「瘋子紅12司機…」侮辱民眾,該言論在社群媒體擴散,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士院指出,今(6/17)天召開考績會審議後,認為陳女的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刑法》相關罪嫌,已經明顯不適任,因此決議解聘,明(6/18)天生效。士院解釋,考績會是認定陳女有上述違法行為而予以解聘,和她提出的職場霸凌申訴案無關,未違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士院表示,有關陳女涉及恐嚇罪部分,已經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中,至於她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也將檢附事證移送士檢偵辦。

    士院解釋,依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法助的工作項目除了同項第1款至第6款的工作,也包含其他交辦事項,明確約定在聘用契約書裡。法院綜合考量後機動調整交辦的工作內容,工作量沒有明顯不合理。

    此外,就法助因業務需要增加工作量部分,士院也准許額外申請加班費或補休,不會因為不當動機或目的,就無端增加特定法助的工作負擔。因此,媒體報導本院法助工作增加,卻得不到等值的補休或加班費,顯然與事實不符。

    士院重申,本院秉持賞罰分明原則,肯定戮力從公之同仁,持續推動各項激勵與慰勉措施,以留任優秀人才。不過,如果同仁出現違法不當,經查證屬實者,均依相關法令嚴正處理,絕不護短,不會因為少數個人的違法不當行為,抹煞其他同仁長期對司法工作的辛勤付出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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