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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延燒! 再揪1工程師竊資料 東京威力高管涉滅證

    2026-01-05 16:26 / 作者 呂志明
    台積電洩密案,前東京威力科創公司行銷及產品經理陳力銘。資料照。廖瑞祥攝
    曾任職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涉嫌勾結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翻拍數百張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帶槍投靠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台高檢署日前將3人及東京威力提起公訴。目前全案正由法院審理中。台高檢署繼續追查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1名台積電的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的重要核心技術,且當事件爆發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刪除資料涉嫌滅證。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力銘及陳姓工程師、東京威力公司,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依法追加起訴,並對陳力銘求刑7年、陳姓工程師求刑8年8月,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另外東京威力的盧姓主管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求刑1年。

    台高檢署指出,檢察官為偵辦台積電洩密弊案中,為了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的要件,因而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

    檢調深入追查發現,陳力銘離職後除了找台積電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請2人提供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外,另外又找了另1名當時在台積電任職陳姓工程師,請他提供「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這項技術,同樣被經濟部核定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資料。

    此外,全案在去年6月間爆發後,陳力銘的上司、東京威力盧姓高階主管在公司雲端發現這個資料,竟偷偷將其刪除。

    去年11月10日,台高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工程師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陳力銘則坦承犯行,並供出他吸收的下線就是這名陳姓工程師。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力銘、陳姓工程師及東京威力,涉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依法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的盧姓主管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同樣依法追加起訴。

    檢察官審酌,陳姓工程師犯後迄今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求處有期徒刑8年8月。陳力銘因供出陳姓工程師,讓全案順利查獲,因此求刑7年;若是在審理中,法院認其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減輕其刑的規定,建請依法減輕其刑。

    至於,東京威力的盧姓主管,在知悉陳力銘遭台積電發覺犯行後,為圖卸責,刪除其上傳之相關檔案,足認其有妨害刑事案件調查的犯行,且犯後仍否認犯行,因此求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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