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車流,非事發路段。《太報》資料照
國道警察在29日受理國道3號南向122公里苗栗縣竹南路段,發現一輛腳踏車逆向,到場發現騎士是一名年僅12歲男童,逆向騎在國道外側路肩,於南向120公里處攔獲,通報拖吊車排除,護送下交流道。
男童心有餘悸告訴警察,從竹南上,要往大山,騎到一半,發現自己騎錯上了國道,所以就折返騎回去,以致逆向。
有駕駛在行進間發現男童騎腳踏車在國道,上網通報「國道3號南下120K腳踏車路肩逆向北上,這是誰家的小孩誤闖國道?」其他網友看到貼文,趕緊通報警方。
國道警察呼籲,腳踏車騎士行車前應確認行駛路線,留意道路標誌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國道;倘不慎誤上國道,應立即停止騎乘,將腳踏車停靠路肩,人員則應移至護欄外等安全處所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通報,避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