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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43歲癌末男撿450萬當「老天爺禮物」揮霍 落網下場:錢要還到95歲

    2026-10-21 17:16 / 作者 即時中心
    日本仙台一名43歲癌症末期男子撿到2200萬日圓鉅款占為己有,遭檢方求刑1年。示意圖/路透社
    日本宮城縣仙台市一名43歲無業男子,今年3月被宣告癌症復發、僅剩2至3個月壽命,走出醫院竟意外撿到裝有2200萬日圓(約新台幣453萬元)現金的袋子。當時萬念俱灰的他認為這是「老天爺禮物」,在4個半月內揮霍1800萬日圓(約台幣370萬元)。落網後他承諾分期償還,但換算下來他要活到95歲才能還清。

    綜合日媒《東北放送》、《河北新報》報導,這起侵占遺失物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5日。該名43歲男子罹患胃部與食道等消化器官癌症,且癌細胞轉移至腦部,當天在仙台醫療中心就醫時,被醫師告知病情惡化、僅剩2至3個月壽命。

    絕望的他在離開醫院行經青葉區巷弄時,注意到路邊放著一個袋子,他本已離開路卻又折返據為己有。他購買美工刀躲進公園公廁割開袋子,赫然發現裡面裝有高達2200萬日圓的現金。男子表示,當時他認為這是老天爺送的禮物。

    這筆鉅款是保全公司員工押送遊戲機台營收時,不慎遺落的款項。男子在被捕前的4個半月裡,花掉1800萬日圓,除了支付自身的癌症醫療費外,還品嚐高檔美食,並前往女友老家越南及日本伊勢等地旅遊。

    後續經保全公司報警處理,男子遭警方逮捕並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雖然保全公司損失已由保險理賠,男子也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承諾每月分期償還,但扣除先前已償還的344萬日圓後,仍有約1800萬日圓待清償。若以分期金額計算,男子必須活到「2078年」、高齡95歲時才能全數還清。

    本案於10月19日在仙台地方法院進行首次庭審,被告當庭對起訴內容供認不諱。檢方在論告時嚴厲譴責被告行為「極度自私」,向法官建議判處1年拘禁刑。

    辯護律師則代為求情表示,當事人在被告知壽命無多的極度絕望下撿到鉅款,心境動搖在所難免,且目前正努力分期償還,請求法院給予緩刑。全案預計於11月6日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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