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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農路弊案交保「5關卡防逃」!前台東縣長吳俊立免押理由曝 檢秒提抗告

    2026-10-21 19:47 / 作者 侯柏青
    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涉及農路圖利案,法院10/21裁定500萬交保。讀者提供
    台東議長吳秀華家族投資的「東映渡假村」爆發農路拓寬圖利弊案,台東地檢署今(10/21)天聲押吳秀華胞兄、前台東縣長吳俊立,但台東地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裁定500萬元交保,但法院對吳俊立設下5道關卡防逃,命他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環、定時拍照上傳科控中心及定期到派出所報到,此外,法院為了防堵串證,更禁止吳俊立接觸同案被告和證人。檢方已決定提抗告。

    檢調查出,台東縣政府辦理知本建和青海路三段338巷農路改善工程,縣政府涉嫌動用公帑,將原本僅約3公尺寬的狹窄農路,大舉拓寬成15公尺寬的大路,還疑似占用國有土地。據調查,這條農路拓寬後直通預定興建的「東映渡假村」基地,而該渡假村背後由台東議長吳秀華家族參與投資。

    檢調正在追查,縣府是否動用公庫資源為吳秀華家族違法開路,以及背後是否有議員涉案。

    台東地檢署之前發動數波偵查行動,陸續將前台東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承辦科長蔡明翰,以及擔任吳秀華公費助理、吳俊立秘書及東映渡假村員工等多重身分的邱嘉平聲押禁見獲准。

    調查局不眠不休偵辦農路案,10/20深夜將吳俊立移送檢方複訊。讀者提供

    東檢昨指揮調查官兵分11路搜索吳俊立住處及辦公室、吳秀華服務處,調查局更出動20多名調查官直奔台東豐年機場,將預定搭機北上的吳俊立攔下帶回偵訊,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漏夜聲押吳俊立。台東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訊後命吳俊立交保500萬元,但祭出重重限制防逃、防串證。

    根據法院裁定,吳俊立交保500萬元後准予釋放,但他必須限制住居在台東縣住處,另從今天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此外,法院也要求他從交保後到明(2027)年4月20日為止,必須配戴電子腳環防逃,還得定期、定時拍照上傳科控中心回報行蹤,另配合定期赴派出所報到。法院也下達禁令,禁止吳俊立聯絡檢方羈押聲請書上記載的同案被告、證人,否則可能重行羈押。

    法院也具體公布免押理由。

    法院認定,吳俊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法官認為,依據檢方聲請書所提出的文件、議員建議函及相關公務資料,多數是市府內部流程的文書,檢警進行搜索後已扣得相關物證、電磁紀錄、手機及文件,已經相當程度的保全主要客觀證據,且吳俊立已經接受檢察官訊問,相關證人和共同被告也接受調查。

    法院指出,檢察官雖然主張有部分證人還沒訊問,但檢方並未具體舉證,吳俊立曾勾串過誰,或指示誰隱匿證據,不能光憑他過往擔任過台東縣長等職務或人脈關係,就認定他有具體、現實的高度串滅證可能性。

    法院也認為,吳俊立有固定住居所也有相當的家庭、社會聯繫,根據檢方提出的卷證內容,也沒有他逃亡、藏匿、規避到案或準備出境的具體事證,法院表示,吳俊立涉及的罪名雖然刑度很重,但不能單獨認定他有逃亡之虞。

    法院表示,縱使吳俊立擁有一定社會關係或影響力,仍然應該用具體事證來判斷羈押原因,不能直接推論他一定會運用這層關係妨礙偵查,依據現存卷證,不足以推論若用羈押替代措施,就沒辦法確保偵查程序進行。

    法院綜合卷內事證及前述理由,考量羈押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認為以500萬元具保並附加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向指定機關報到、禁止與本案共同被告、相關證人接觸、聯繫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等措施,已經足以降低他逃亡及妨害偵查的風險。

    法院據此駁回檢方聲請,但東檢不服法院裁定,已火速證實將提抗告。

    吳俊立涉及農路圖利案,獲法院裁定500萬交保,檢方將提抗告。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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