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一名陳姓長照居服員受派照顧中風癱瘓、無法言語的老翁期間,竟利用案主一家皆為身心障礙者的弱勢處境,3度性侵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兒,還猥褻重度聽障的妻子;高雄地院審理認定,陳男利用照護職務侵害弱勢家庭成員,犯後矢口否認、態度不佳,依3個強制性交罪、1個對身體障礙者強制猥褻罪及侵入住宅等罪,合併判處8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自2022年底起擔任長照居服員,負責照顧一名因中風而長期癱瘓在床、無法言語的老翁;陳男到府服務期間,發現老翁妻子為重度聽障、女兒有輕度智能障礙、兒子則有中度智能障礙,竟利用一家人難以對外求援的處境犯案。
判決指出,2023年7月至8月間,陳男趁照顧老翁時,多次對其女兒伸出狼爪,被害女子雖不斷掙扎、哭泣拒絕,仍遭陳男以體型及力量優勢壓制,3度強制性交得逞。
被害女子事後向法院表示,當時擔心若揭發陳男惡行,對方可能對癱瘓父親不利,甚至導致父親失去照護資源,因此選擇隱忍,即使同住的哥哥察覺異狀,也因害怕而不敢阻止。
除性侵女兒外,陳男還將目標轉向老翁妻子。判決指出,2023年8月8日父親節當天,他見婦人身體不適躺在床上,竟藉口幫忙冰敷,趁機強行撫摸胸部並猥褻得逞。
直到老翁後來被送往安養中心,被害女子確認父親已不再受陳男照顧,才向堂姊吐露遭遇。家屬隨即向居服機構檢舉,並在與陳男通話時錄音蒐證。
錄音中,堂姊追問案情時,陳男坦承未經被害人同意發生性行為,甚至脫口說出「對,我沒有經過她同意,我就是強迫啦!」成為法院認定犯行的重要證據。
判決指出,陳男一度在居服機構主管陪同下向家屬下跪道歉,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卻全盤否認犯行,辯稱雙方合意,還聲稱撫摸婦人胸部只是協助冰敷。
更離譜的是,陳男在老翁入住安養中心後仍未罷手,先以歸還鑰匙為由再度登門,之後更私自複製鑰匙,於同年9月底深夜潛入住處,嚇得被害女子逃出家門求救。
法官審酌認為,陳男身為照護人員,本應協助弱勢家庭,卻利用職務之便及被害人一家身心障礙、無力反抗的處境犯案,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權與人格尊嚴。犯後不僅否認犯行,還反指家屬恐嚇,毫無悔意。
高雄地院依3個強制性交罪、1個對身體障礙者犯強制猥褻罪及侵入住宅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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