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對情侶檔涉及酒駕以及頂包,飛車騎上捷運站;驚動員警到場調查。讀者提供
高雄市前鎮區16日發生轎車飛車「騎上」捷運站體,員警到場時,整輛車懸在捷運車站站體,怵目驚心;現場1男1女,女方堅持她開車,說謊話被員警識破,被依照頂替等罪抓進派出所,男方則是她男友,涉酒後駕車,也一樣進了警所。
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在16日00時許獲報後,員警趕抵中山三路旁的捷運站,肇事者為孫男(年約36歲)開車搭載林女(年約40歲),沿中山三路快車道行駛,不明原因失控往右偏行,撞擊路邊電動輔助自行車1部、普重機2部。整輛車飛上捷運站體。
孫男和林女全身多處擦挫傷,119救護人員到場送醫治療、無立即生命危險。林女於警方調查時,堅稱自己為駕駛者,頂包被員警識破,涉及《刑法》第164條頂替罪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林女頂包的是男友孫男,因為孫男呼氣檢測,酒測值超標,員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並以觸犯《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全案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分局強調,酒後不駕車,酒駕零容忍,民眾飲酒後千萬別有駕駛行為,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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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