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董事長劉偉龍(左)、福壽董事長洪堯昆(中)鞠躬道歉、福懋油董事長吳星澄(右)。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致癌大豆沙拉油引發食安風暴,台中地檢署歷經47天調查起訴,一共起訴中聯、福壽、福懋、泰山等4法人,以及4公司的高層與幹部共15人。檢方更查出,中聯內部早知道巴西黃豆水分較高,易因烘乾過程衍生致癌物苯駢芘汙染,但卻在去年反而放寬巴西黃豆管制基準高達10倍,才讓毒油案在今年爆發。中檢起訴書一共96頁,曝光不少調查內幕,其中求刑部分更引用《漢書》、《論語》等金句,痛斥中聯等業者本該遵循「民以食為天」,卻「見毒不報」,惡劣程度比詐騙集團有過之而無不及,應從重量刑。
中檢在中聯高層求刑部分,特地引用《漢書‧酈食其傳》中「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強調食品安全法制之根本精神。痛斥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等人是高級核心幹部,本應深諳「民以食為天」之理,恪守食品安全之義務,竟為求私利而以國人健康為犧牲,應依刑法第57條之規定從重評價。
至於中游的三家企業高層,包括福壽董事長洪堯昆、泰山董事長劉偉龍、福懋總經理張志賓,中檢也引用《論語.為政》中「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表示誠信乃立身立業之本,食品業者尤賴消費者之信賴而得以永續經營,此信賴一旦崩毀,非僅一企業之興衰,實動搖社會大眾對食品安全之根本信心。反而任由下游廠商及消費者於不知情之情形下持續購入、食用,此等「以無信之行,行有信之表」,於商業倫理與國民信賴之破壞,較諸社會常見之詐騙集團,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中檢嚴厲斥責,福壽、泰山、福懋雖非問題油品之製造者,但是明明115年6月已明確知悉所屬公司產品含有中聯公司所製造之苯駢芘超標問題油品,本該基於食品業之地位,主動使真相攤於陽光之下,然渠等竟反其道而行,放任商品持續出清、任由不知情之下游業務人員繼續出貨,以延遲通報、拒不下架之消極不作為,遂行「見危不救、見毒不報」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