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陳堯俐仲介病患赴中換肝換腎,遭撤照。左圖取自Pexels/右圖取自醫院官網
台灣醫界爆出器官移植仲介重大案件。換肝名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多次仲介國內病患赴中國接受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醫學倫理規範,走完法院判決及醫師懲戒程序,證實已遭廢止醫師執照。
對此,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2日在陳堯俐遭廢照後,發布聲明表示,1.陳堯俐教授於彰化基督教醫院任職期間發生案件,本院非司法單位也非主管機關故無管轄權,對案情一無所悉,無法評論。2.為配合司法調查,陳堯俐教授自2024年12月起即已免兼副院長之行政職。3.衛生福利部行政處分公函已送達陳堯俐教授本人,本院在獲悉該公函內容後,依本院主治醫師聘任規則及人事評議考核委員會決議,已停聘陳堯俐教授。
判決書揭露,陳堯俐前為彰化基督教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外科醫師,後在2022年7月轉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陳堯俐等人明知人體器官移植或提供、取得,應以無償方式為之,且移植器官之分配,應基於公平原則,不得以金錢、其他物質為分配之基準,卻從中謀取私利,仲介國人前往中國山東省青島大學附設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
判決書顯示,肝臟及腎臟的購買費用,腎臟地供體費約20萬人民幣、肝臟的供體費約35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視血型與當時法規規範、供體提供之難易度而定。中國醫師的報酬約2至5萬元人民幣;肝臟移植總計需費新臺幣5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腎臟移植總計需花費300萬元至350萬元不等。此外,另有病患及家屬等人前往中國的食宿與搭機費用,以及支付中國醫師報酬、術後照護、戒護人員、護理人員及交通食宿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