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授權學校管理學生滑手機,9大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制訂統一規範。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得適時輔導、管理或限制其使用,亦即學校可限制學生滑手機等行為;對此,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教產)等9大工會今(8/22)呼籲教育部應發布全國一致規範,不能將政策爭議與親師衝突甩鍋給學校。教育部回應,將評估修訂相關規範的必要性。
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表示,校園手機管理爭議多年未解,教育部雖曾於 2025 年研擬相關管理原則草案,希望建立全國一致的基本框架,但政策至今遲未正式上路。如今透過修法授權各校自行管理,無疑是教育部遇爭議就退縮的證明。若中央不訂定明確規範,任由各校各自發揮,勢必造成「一校一制」的混亂局勢,讓第一線教師在處理手機保管及查驗時,獨自承受巨大的親師溝通壓力。
郭彥成表示,9大工會向教育部提出3項訴求,首先是儘速發布全國一致規範,不能遇爭議就神隱,應負起中央主管機關的政策責任,儘速訂定全國可依循的行動載具管理基本原則。
其次,應明確訂定完整配套,統一規範中必須涵蓋從使用管理、例外需求、違規處置到後續救濟的完整執行細節,明確規範保管流程與申訴管道,免除學校與教師的後顧之憂;最後,應保留合理校本彈性,授權學校依據學生年齡層與學校規模微調細節,而非讓學校「各憑本事」。
該聲明由台灣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等聯合發布。
針對工會訴求,教育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學校衛生法》第19條是規範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與行為,不同於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目前學校仍照使用原則辦理,後續會依《學校衛生法》立法意旨評估修訂相關規範的必要性。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規定,除了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聯繫外,其餘時間都以關機為原則。一般都是學生到校後統一將手機放到收納櫃(養機場),部分學校會讓學生自行保管,但上課時不能取出。
《學校衛生法》授權學校可限制學生滑手機,9大教師工會發布聯合聲明,呼籲教育部負起責任,制訂全國統一規範。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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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9:36(新增教育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