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美國關稅示意圖。路透社
美國總統川普宣布若丹麥持續不願把格陵蘭賣給美國,美國將從2月1日開始針對包括丹麥在內的八個歐洲國家加徵10%關稅,稅率最終將調高到25%。歐洲國家目前一致譴責美方的脅迫,法國更是提出該是時候考慮動用歐盟的貿易反脅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ACI)。
那麼,這個往往被稱為「貿易火箭炮」,甚至是「核彈選項」歐盟的反脅迫工具,到底是什麼?
歐盟何時訂立這個措施?ACI於2023年正式通過,被許多人視為旨在發揮威懾作用的「核彈選項」。歐盟是在2021年開始商議擬定這項措施,當時便是針對川普第一任總統任期的貿易戰威脅,以及中國的不公平貿易威脅而來。在制訂通過後,歐盟從未啟用過這個措施。
如何進行制裁?ACI允許由27國組成的歐盟對施加經濟壓力、強迫其政策轉向的第三國進行報復。其行動範圍遠大於單純對美國出口商品徵收反制關稅,清單包含10項針對商品與服務的可能報復措施。
進出口限制:透過配額或許可證制度限制美歐之間的商品進出口。
公共採購禁令: 針對歐盟每年價值約2兆歐元(約 2.3 兆美元)的公共招標排除美商,像是美國商品或服務佔合約價值50%以上,包括建築或國防採購的相關政府標案就直接排除;或對美國參與的投標案件進行「扣分」調整。
針對服務業: 打擊美國對歐盟擁有貿易順差的服務領域,包括亞馬遜、微軟、網飛或Uber等數位服務提供商。
限制外國直接投資(FDI): 針對身為歐盟全球最大投資來源國的美國,限制其投資活動。
其他限制: 包括暫停對美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限制美國金融機構進入歐洲金融服務市場,以及限制美國在歐盟銷售化學品或食品的能力。
依照規定,歐盟將在這些選項中,選擇最能有效制止第三國脅迫行為、並能對等修補損失的措施。
歐盟如何啟動ACI?調查階段:根據歐洲法律,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有最多4個月的時間審查可能的脅迫案件。
確認階段:若執委會認定構成脅迫,將提交給歐盟成員國,成員國有8到10週的時間確認該調查結果。
表決門檻:確認結果需要獲得成員國的「合格多數決(Qualified Majority)」,這比實施一般報復性關稅的門檻更高。
談判與執行:執委會通常會先與該國談判希望終止脅迫行為。若談判失敗,執委會可經歐盟成員國投票通過後實施ACI措施,應在三個月內生效。
因此,假如歐盟要對美國動用這尊「巨砲」,整個過程可能需要幾個月到一年的時間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