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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勤業眾信:繼承關鍵仍在生前規畫

    2026-08-19 12:38 / 作者 吳馥馨
    民法已刪手足特留分,勤業眾信提醒,關鍵還是生前規畫。圖遺贈稅收件櫃枱,吳馥馨攝
    日前《民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勤業眾信今(19)日表示,雖然有否預立遺囑才能左右兄弟姊妹繼承權,但關鍵還是在生前規畫。另外,正著手修正的《遺產贈與稅法》有關擬制遺產的遺產稅及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規定,規畫時應一併納入傳承考量。

    勤業眾信表示,本次修法最大改變在於兄弟姊妹未來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修法後,只要遺囑合法有效,兄弟姊妹將不得再以特留分受侵害為由主張權利。不過,修法刪除的僅是兄弟姊妹之「特留分權利」,並非其「法定繼承權」。故若被繼承人未預立遺囑,且無其他優先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仍得依法繼承遺產。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負責人王瑞鴻表示,此次修法雖提升被繼承人的傳承自主權,但是否能真正落實傳承意願,關鍵仍在於生前是否及早規畫與妥善安排。對於高資產人士及家族企業而言,遺囑固然重要,但更應從生前即逐步進行財富移轉與家族治理布局。

    王瑞鴻指出,相較於身故後一次性透過繼承移轉財產,生前贈與具有較高彈性,不僅有助於提早完成資產配置,也能搭配信託、保險及家族治理機制,兼顧資產傳承、控制權安排及家族永續發展需求。

    此外,「死亡前二年贈與配偶財產」議題,也因《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而受到高度關注。為回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財政部預告修法,死亡前二年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時,將由受贈人依受贈比例負擔相應遺產稅額。

    修法也擬將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提高,死亡前二年贈與配偶之財產,於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將視為被繼承人的現存財產,據以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助保障生存配偶權益並降低整體遺產稅負。

    王瑞鴻提醒,死亡前二年內的資產移轉安排已不再只是單純贈與問題,而可能同時影響遺產總額、遺產稅負、配偶權益及繼承人最終取得財產結果,規畫時應一併納入整體傳承架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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