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中信金合併新光金案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陳品佑攝
金管會辦理新光人壽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違反保險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22日宣布裁罰新壽395萬元,並限期一個月內改正。
金管會表示,一般業務檢查中發現,新光人壽在不動產取得、開發及後續變更的決策流程上,多項作業未依內控制度辦理。
新光人壽辦理不動產投資時,未審慎評估區域供需,導致廢棄原設計、重辦建照,延誤工期並增加相關成本。在個資保護方面,新光人壽與某公司簽訂服務合約,留存資料範圍逾越客戶同意內容,另其業務員入口網站帳號權限控管機制不足,均違反個資法相關規定。
外界關注新壽是否因北市北士科投資案遭重罰,金管會表示,金檢是2023年底金檢,處分是多筆不動產管理出現缺失,並非新壽去投資某個投資案而處分,金檢的範圍包含新壽的所有不動產投資,亦即北士科土地在金檢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