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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海警船「切香腸戰術」進逼!台灣海巡無法逮捕、無法開火 究竟該如何反制?

    2026-06-15 11:38 / 作者 陳康宜
    海巡署南沙指揮部於2026.6.11上午07時25時偵獲中國籍「三沙執法301」及「三沙2號」併航接近太平島水域。海巡署提供
    中國海警公務船11日首度闖入我國太平島禁止水域,遭海巡署廣播驅離。對於中國這種「切香腸戰術」,軍事粉專指出,在無法逮捕與開火的困境下,應先做到完整蒐證,並轉向「非對稱」思維,利用無人艇創造「碰撞」空間,當中國做出物理破壞之舉,我方即可奪回主權。

    軍事粉專「世界特種部隊與軍武資料庫」13日發文表示,中共對台灰色地帶戰術越來越狡猾,6月11日中共「三沙執法301」與「三沙2號」公務船直闖我國南沙太平島禁止水域2.1浬處,已屬入侵我國領海。

    我國海巡南沙分隊CP-1039艇、CP-1083艇立即趕往應處,雙方最近距離僅0.1浬,海巡艇持續併航監控並廣播驅離。面對中共以「無武裝公務船」切香腸式的進逼,台灣社會普遍產生疑問:為何海巡署無法逕行逮捕?又為何不能直接開火防衛?

    粉專指出,首先是執法能量的絕對差距,中共此次派出的執法船,「三沙執法301」噸位達4800噸,「三沙2號」更達到8000噸級,比我方所有海巡艦都大。而我方駐守太平島的海巡快艇僅為10噸級,勇敢驅離對方已值得肯定。

    在海上執法實務中,實施登檢與逮捕需具備噸位優勢或至少對等的船體條件,要求10噸小艇強行貼靠並登檢大型巨艦,「不具備任何戰術可行性。」

    其次,不開火是基於嚴格的交戰規則(ROE),中共刻意不動用海軍艦艇,且未展示具體武裝,僅以「危險航行」實施壓迫,然後開入領海。若我方在對方未發起實質武裝攻擊前率先開火,便會落入中共的戰略陷阱:將單純的「海上執法事件」升級為「軍事衝突」,從而賦予其動用正規軍力進行報復、甚至奪島的藉口。

    粉專表示,在無法逮捕與開火的困境下,國內輿論提出兩種直觀解方,一是調派本島大型巡防艦進駐對峙,二是訴諸國際社會爭取周邊共鳴,但都脫離現實。

    就前者而言,太平島距離台灣本島1600公里,單趟航程需數天,相對地,中共在南沙早已完成人工島礁要塞化,其大型公務船可依託周邊據點實施短距出擊。若我方調派千噸級巡防艦南下,中共完全能運用海上游擊戰術:「你派艦來我就走,你艦撤退我再來」。受限於太平島的運補能量,我方大型艦艇無法長期駐防,這種硬碰硬的消耗戰,只會將我方海巡的戰略預備隊拖垮,根本無法形成有效嚇阻。

    就後者來說,在南海地緣政治中,台灣面臨孤立現實,菲律賓與越南等國目前皆實質佔領部分南沙島礁(如中業島、敦謙沙洲),在法理上,他們視台灣為主權競爭對手。指望這些侵占我國島礁的國家,會因為中共襲擾太平島而與台灣產生「戰略共鳴」並提供實質奧援,是完全脫離國際現實的政治天真。

    粉專認為,我方應做的反制行為,第一是國際法理的防禦與反擊。海巡艇在近距離併航時,利用光電設備與錄影器材,完整蒐證中共船隻違反《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s)的危險航行動作。隨後將這些影像證據第一時間向國際社會公開,證明中共並非在進行「和平管轄」,而是在破壞南海航行安全。

    由於常規艦船對峙行不通,且無外援可期,面對中共製造管轄權既成事實的企圖,我方的反制作為必須全面轉向「非對稱」思維。例如部署無人水面載具(USV),創造「碰撞」空間,若中共船隻強行衝撞我方無人載具,即等同由中方承擔「發起物理破壞」的責任,我方即可順理成章升級防禦作為,奪回主動權。

    粉專表示,無人載具可執行物理阻擋或航線限制,且由於無人員傷亡風險,我方敢於執行極近距離的壓迫,呼籲政府加速將具備自主避障或遙控功能的無人水面載具前推部署至太平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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