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最高法院。美聯社
兩名柬埔寨記者去年深入柬國與泰國的邊境軍事衝突前線採訪,在臉書上發布的照片拍到柬軍準備的地雷,意外打臉柬埔寨政府宣稱「沒埋地雷」的說法,遭起訴叛國罪並重判。柬埔寨最高法院25日維持下級法院判決,兩人恐難逃牢獄之災。
美聯社報導,被告辯護律師團成員之一的康波特(Kang Pothe Vireak)表示,最高法院在簡短的聽證會後發布決定,判決馬德望郵報線上電視台(Battambang Post TV Online)記者索希普(Phorn Sopheap)與TSP68線上電視台(TSP 68 TV Online)記者皮亞拉(Pheap Pheara)的罪名成立,完全符合柬埔寨法律。
泰柬去年5月、7月及12月在爭議邊境爆發軍事衝突,在中國斡旋下,泰柬去年12月27日同意停火。索希普與皮亞拉在衝突期間深入前線拍照並上傳社群,柬軍地雷意外入鏡。
這些照片被泰媒廣泛轉載,支持泰國政府所宣稱、柬埔寨在爭議邊界地區埋地雷的指控。數名泰國軍人在巡邏時遭地雷炸傷。
索希普與皮亞拉去年7月結束邊境採訪行程後,在回程時被捕,罪名是在臉書上發布在軍事管制區拍攝的照片,涉嫌叛國。兩人否認指控,表示獲准進入拍攝照片的區域。
去年12月,暹粒省法院判決兩人叛國罪名成立,各判處14年徒刑,認定他們犯有「向外國提供損害國防之資訊」的罪行。
柬埔寨上訴法院今年3月維持兩人的有罪判決,十多個國內和國際新聞協會發表聯合信,呼籲政府撤回本案。
人權團體指控柬埔寨總理洪馬內(Hun Manet)領導的政府,正影響法院以壓制新聞自由。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劉智心(Bryony Lau)告訴美聯社:「對這2名記者進行的虛假起訴和嚴厲判刑,顯示出柬埔寨當局對媒體自由的蔑視。」
她指出:「洪馬內政府透過將新聞工作定罪和監禁記者,限制柬埔寨人民獲取獨立資訊的來源,並阻礙記者向世界講述柬埔寨故事的能力。」
柬埔寨新聞部長涅帕達(Neth Pheaktra)為這項判決辯護,表示法院是根據法律做出獨立判決,他並稱該法「在保護新聞工作的同時,也維護國家安全、政治穩定和國防」。
涅帕達表示:「柬埔寨充分尊重新聞自由以及記者在民主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然而,記者與所有公民一樣,必須區分合法的新聞工作與違反法律的行為。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權利,但並非毫無限制,也不提供免除刑事責任。」
柬埔寨促進及保護人權聯盟(LICADHO)營運總監翁山阿特 (Am Sam Ath)對最高法院的決定表示失望,他表示這2名記者應該根據柬埔寨的媒體法受審,該法保障新聞自由,但對涉及國家安全、誹謗和公共秩序做出限制,且刑罰比刑法輕得多。
他說:「他們是記者,我認為當他們在報導或專業上犯錯時,應該根據媒體法被定罪,而不是像這樣根據刑法。」
柬埔寨在無國界記者組織2025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的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61位,新聞自由狀況被視為「非常嚴重」的國家之列。
去年的數波泰柬衝突導致數十萬人流離失所,並導致約100名士兵和平民死亡。自12月停火以來,雖然局勢依然緊張,但沒有發生新的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