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5 17:39
擁有香港、澳門及英國律師資格的律師簡汝謙,前(2024)年取得台灣就業金卡獲准來台居留,卻被查出擔任第13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簡稱廣東省政協)委員。內政部移民署認定他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可能,撤銷居留許可。簡汝謙聲請停止執行,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移民署處分的合法性非顯有疑義,駁回其聲請。可抗告。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