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台中地檢署日前兵分多路,針對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案展開大規模搜索。檢方懷疑現任市府參事顏迺倫、前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等人,涉嫌於2010年間洩漏採購機密給特定廠商。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4名主嫌罪嫌重大,諭知顏迺倫15萬元、李政軒30萬元交保,並實施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震撼政壇。
顏迺倫曾被譽為「史上最年輕秘書處長」,深受台中市長盧秀燕重用,如今轉任參事仍掌管機要;同案被告李政軒則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政界人脈深厚。檢調調查發現,顏迺倫在秘書處任職期間,與時任主任秘書黃雅希、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等人,涉嫌在2010年的一項勞務採購標案中違法洩漏內部資訊。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破壞採購公平性,涉犯洩密等罪嫌。
檢調單位歷經長時間蒐證,於8月6日動員台中市調查處、中機站等多個單位,持搜索票前往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及顏迺倫等人的住所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林姓廠商及證人等9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顏迺倫、李政軒、黃雅希、洪隆益等4人涉犯洩密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性,其中顏諭知15萬元交保、李3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