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友友印度廚房進口的巴基斯坦「綜合香料粉」檢出禁用農藥。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11)日公布最新邊境查驗結果,共13批食品及食品器具不合格,其中包括裕毛屋進口的日本嬰幼兒米果驗出重金屬鎘超標、越南花生醬檢出黃麴毒素超標,以及馬友友印度廚房進口的巴基斯坦「綜合香料粉」檢出禁用農藥。
食藥署上午公布有13項的邊境查驗不合格名單,包括有越南的白米及花生醬、日本的水雲、印度的香芹籽以及多款中國進口的餐盤、砧板等,分別被檢出有真菌毒素、農藥、重金屬或殘渣試驗不合格。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指出,馬友友印度廚房(樂希米國際有限公司)自巴基斯坦進口的一批72公斤的「綜合香料粉」,檢出殘留農藥愛殺松0.12 ppm,而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愛殺松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5 ppm,同樣必須退運或銷毀。
劉芳銘表示,「裕毛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日本嬰幼兒米果,檢出重金屬鎘每公斤0.067毫克,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鎘於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限量為每公斤0.040毫克,這批日本的嬰幼兒米果必須退運或銷毀,將針對「裕毛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劉芳銘也指出,這次有自中國輸入的食品容器具,檢出螢光增白劑及蒸發殘渣不合格,必須退運或銷毀,一批是由輸入業者「登峰旅館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中國杯蓋,檢出螢光增白劑,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紙類-螢光增白劑為不得檢出。
另外兩批是由輸入業者「寶興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報驗中國砧板,以4%醋酸於95℃放置3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 檢出蒸發殘渣73 ppm及103 ppm,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聚丙烯為原材料的塑膠類,以4%醋酸於95℃放置3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 ppm以下。
食藥署強調,將針對「登峰旅館股份有限公司」及「寶興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調整為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