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陳柏融收賄95萬護航走私集團夾帶加熱菸入境,高院今日二審仍判8年。資料照。白廷奕攝
航空警察局前保安警察大隊隊員陳柏融,去(2025)年間涉嫌收賄95萬餘元,掩護楊姓女子等11人組成的走私集團通關,夾帶近1萬條加熱菸草與加熱菸主機入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8年、褫奪公權6年。陳柏融上訴後維持認罪,他的辯護律師也求情,稱陳柏融極度配合司法程序,希望二審輕判,但高等法院今(6/16)日仍判8年。可上訴。
調查指出,陳柏融去年6月起擔任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哨維安工作,不過早在同年4月,他就已與楊女搭上線,協助其走私工作。楊女找來親友們組成走私集團,還邀來「同行」周姓男子、林姓女子一起合作,她事先與陳柏融串通,只要團員帶加熱菸到機場,就會聯繫陳柏融,直接由陳員接手行李並攜出管制哨,或由團員到陳員執勤的管制哨,陳員再開門放行,藉此躲避海關檢查。
檢警清查,楊女等人藉此從日本、韓國走私加熱菸草共9842條、主機805組,陳柏融則獲得95萬2600元賄款。全案直到去年9/11中午,楊女又帶著親友從韓國飛回台,陳柏融關閉X光機的螢幕,讓楊女走過管制門時,才當場被財政部關務署人員查獲。
陳柏融負責桃機管制哨維安,卻26度放水加熱菸走私。資料照。廖瑞祥攝
陳柏融應訊時坦承所有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一審桃園地院考量,陳柏融身為航警,承擔機場警衛安全及管制的重責大任,本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竟罔顧法紀收受賄賂,有損官銜。但法官念及他犯後面對錯誤的態度,決定判處8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至於走私集團楊女等11人,到案時也全數認罪,一審均判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楊女等人須到檢察官指定的公益團體,各提供100至180小時不等的義務勞役。
高院今日駁回上訴,仍判陳柏融8年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另外,桃園地檢署另案查出,陳柏融與楊女合作期間,發現加熱菸有利可圖,索性自組走私集團牟利。他涉嫌找來6名同夥,於去年7月至9月間,以協助楊女走私集團的相同手法,從日本、韓國等地攜帶加熱菸草入境,共夾帶至少2706條加熱菸草,獲利上看數百萬。此外,陳柏融也涉嫌幫張姓菸商走私40條加熱菸草,張男承諾支付4000元「通關費」。此案尚由桃園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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