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議長沈宗隆想帶隊到越南考察,二審打臉。資料照。翻攝雲林縣議會官網
前雲林議長、現任議員沈宗隆涉收風電業者2000萬元賄款被起訴,他認罪繳回款項,雲林地院去(2025)年8月間輕判3年半,全案上訴二審纏訟。沈宗隆日前向台南高分院聲請暫時解除入出境管制,主張雲林縣議會將在6/14到18日赴越南考察,此行將由他擔任領隊,希望合議庭准他出國。合議庭認為,他一審被判刑已加深逃亡疑慮,不能因公務考察放行,據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雲林地檢署查出,風電大廠達德集團2019年想在雲林縣設立風力發電廠,卻因地方勢力反對,導致集團所屬專案公司向雲林縣政府申請公文、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取得時程不如預期,風場開發進度大幅落後。
時任董事長王雲怡透過集團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行賄時任議長沈宗隆(辭任議長)、議員王又民,利用議員職權施壓雲林縣政府以縮短公文及執照時程。而達德所屬的專案允能公司預計在當地施作80座風力發電機,王雲怡則指定下包商將拋石工程交由白手套鍾慶郎經營的鴻捷營造公司承包,再用墊高工程款的方式,讓沈宗隆收賄2000萬元,鍾慶郎拿540萬4899元。
而議員王又民則以不實發票,用「禮品贊助」、「活動補助」等名目,自2019年至2022年間,向達德申請取得275萬元。
涉風電弊案的雲林議員王又民因不認罪,一審重判9年半。資料照。翻攝臉書
雲林地檢署依貪污罪偵結起訴,沈宗隆偵審全部認罪並繳回2千萬元、王又民則否認到底,一審判沈3年半、王9年半,兩人均褫奪公權8年,王雲怡則判2年,潘政綱因認罪輕判6月(緩刑)、鍾慶郎也認罪繳回款項獲判免刑。全案上訴二審纏訟。
沈宗隆日前向合議庭遞狀表示,他早在2023年10月13日就辭去議長,展現面對司法審判及執行的決心,沒有逃亡動機和必要。他曾在一審繳交一定額度的擔保金換取出境,他均如期返國,更證明不會逃亡。
沈宗隆向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表示,雲林縣議會定於今(2026)年6月14日到18日辦理「115年越南台商產業及經濟文化建設參訪考察」,並請他擔任領隊,請合議庭准許他在6月14日到19日,暫時解除境管令,他保證一定如期回國及遵期開庭,不會妨害案件審理及執行。合議庭認為,沈宗隆涉及貪污罪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偵查中(交保後)就被限制出境出海,一審也先後裁定延長境管,而且判他3年半、褫奪公權8年,承審合議庭2/2才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合議庭認為,沈宗隆的犯罪嫌疑重大,而且一審也被判刑,刑期不算輕,考量趨吉避凶、脫免刑責是基本人性,因而有理由認定他有逃亡可能性。合議庭指出,他雖然拿之前的例子佐證他暫時出境後都有回國,不過當時一審還沒宣判,現在的情況和之前的狀況不能互相比較,考量本案還沒審結,認為他仍然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不能因為公務考察而暫時放行,據此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