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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積電內鬼案重判! 主謀陳力銘10年、3工程師都有罪 東京威力判罰1.5億元

    2026-04-27 11:13 / 作者 侯柏青
    主謀陳力銘今天出庭聆判,他被判10年,神情憔悴。李政龍攝
    跳槽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的前工程師陳力銘,涉勾結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竊取二奈米製程參數,還透過另名工程師陳韋傑竊取「14奈米以下製程機密」,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滅證,檢方前後起訴5人。智財商業法院今重判主謀陳力銘10年、陳韋傑6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盧怡尹判10月但緩刑3年。可上訴。

    本案總共5名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先後被法院裁定羈押。承審合議庭今年2月間諭知吳秉駿300萬交保、戈一平200萬元交保,兩人必須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監控,陳力銘、陳韋傑仍持續羈押中。法院另提訊陳力銘、陳韋傑出庭,其他3名被告也到庭聆判。

    合議庭今天判5人均有罪,主謀陳力銘犯《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判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工程師吳秉駿犯《營業秘密法》判1年6月、《國家安全法》判2年,合併執行3年有期徒刑;工程師戈一平犯《國安法》判2年;工程師陳韋傑涉犯《國安法》判6年。

    至於涉嫌滅證的東京威力科創高管盧怡尹也有罪,判10月,但合議庭宣告附條件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命她在判決確定起1年內支付公庫100萬元,另須參加6場法治教育課。

    東京威力科創公司被判罰金1.5億元,同樣附條件緩刑3年,同樣必須在判刑確定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另須向公庫繳交5000萬元。


    檢方查出,陳力銘原擔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後來跳槽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行銷部,他為爭取再次成為台積電二奈米供應商而提升新東家的蝕刻機台良率,陳力銘從2023年8月到2025年中旬,陸續請託清大學弟吳秉駿及同僚戈一平打探二奈米製程相關機密。

    當年台積電開發遠距工作系統,陳說服吳、戈四度使用筆電連線登入內網後,再用手機翻攝廠商測試數據,前後翻攝數百張照片,陳力銘再回報公司。其中14張經鑑定觸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台積電案第二名再押被告陳韋傑。李政龍攝

    檢方又挖出其他內鬼,陳力銘坦承勾結另一名在職工程師陳韋傑,共同竊取「十四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該項次同樣被經濟部核定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資料。

    檢調去年11/10搜索時,意外發現台積電竊密案爆發後,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的高階主管盧怡尹偷刪陳力銘傳送的雲端資料;且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的雲端硬碟仍藏放相關資料,因而二度起訴公司並求處罰金2500萬元。

    高檢署追查台積電內鬼案三波起訴。第一波起訴3人,陳力銘求刑14年、吳秉駿9年、戈一平7年,第二波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建請1.2億元罰金;第三波陳力銘求刑7年、陳韋傑8年8月,東京威力科創求處罰金2500萬元,盧怡尹涉滅證求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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