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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告奮勇修水管...惡保全趁機性侵女住戶 事後還辯「失憶、懷疑被下藥」

    2026-08-23 09:24 / 作者 駱肇樑
    宜蘭一名女子出於信任,讓社區保全進屋修繕水管,不料竟慘遭對方強壓性侵。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宜蘭李姓社區保全前年因社區住戶A女水管漏水,主動向A女表示可協助處理,並至A女住處協助修繕,結束後一同在房間內聊天並飲用含酒精飲料。不料李男見A女已有醉意,竟不顧對方多次口頭拒絕,侵犯得逞。全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判刑5年,李男不服提起上訴,一度謊稱自己失去意識、懷疑被下藥,最後被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揭露,A女因李男過去曾協助修繕馬桶,基於信任讓李男進入住處協助維修,不料竟慘遭侵犯,事後報警、驗傷,採集檢體也驗出李男DNA。

    李男一度質疑A女說詞不一,不過隨著證據浮出,他最終坦承曾和A女發生性行為,卻辯稱雙方合意、是A女主動。

    上訴二審準備程序時,李男又改口辯稱喝完第二罐酒就失去意識,醒來發現自己躺在A女床上、褲子已被拖掉,懷疑被下藥。最後審理時又改口稱自己醒來想發生關係,但因無法勃起作罷。

    法官認為李男自述平時酒量甚佳驚人、喝兩瓶威士忌都不會醉,當天僅喝少量低濃度水果酒、且全是李男親自開罐,絕無可能瞬間醉倒或被下藥,認為李男辯詞顯然只是為卸責而編造。

    一審宜蘭地方法院認定李男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李男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李男案發至今始終對於犯行矢口否認,甚至編造各類離奇理由推卸責任,態度惡劣,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李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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